中新网7月31日电 据检察日报报道,昨天下午,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作出了《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决议》,支持检察机关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工作。
《决议》认为,云南省检察机关依法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取得了显著成绩,在促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忠诚履职、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推动反腐败工作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决议》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采取有效措施,深入开展预防和打击渎职侵权犯罪的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同时,要指导督促各有关部门落实责任、健全制度,严防渎职侵权案件发生。其他国家机关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开展渎职侵权犯罪的系统预防和个案预防。
对发生在本单位的渎职侵权案件,应主动向检察机关报告,支持检察机关依法查处。对瞒案不报、拒不移交或者阻挠检察机关查处的,要依法追究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各级政府要关心、支持检察机关开展渎职侵权检察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帮助他们克服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各级人大常委会应当加强对同级检察机关开展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监督,帮助和支持他们排除干扰,保证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实施。(刘德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