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七月二十九日电 题:投资体制改革与宏观调控并行不悖
作者 郑爱婷
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姜伟新二十八日在此间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这次颁布实施的《投资体制改革决定》跟当前的宏观调控是一致的,不会有大的负面影响。中国政府有能力驾驭现在和今后的经济发展形势。
姜伟新说,此次《投资体制改革决定》当中给企业下放了相当大的投资决策权,但中国企业的自我约束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因此在实施过程中,有可能会对宏观调控产生一些负面影响,但是中国有决心也有能力解决这个方案执行中的问题。国家在下放相当的投资决策权的同时,也强化了对经济的宏观调控。
中国此次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目标是:改革政府对企业投资的管理制度,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职能,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建立投资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拓宽项目融资渠道,发展多种融资方式;培育规范的投资中介服务组织,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公平竞争;健全投资宏观调控体系,改进调控方式,完善调控手段;加快投资领域的立法进程;加强投资监管,维护规范的投资和建设市场秩序。通过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最终建立起市场引导投资、企业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宏观调控有效的新型投资体制。
为达至此目标,国家将进一步完善投资宏观调控体系,改进投资宏观调控方式,综合运用经济的、法律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全社会投资进行以间接调控方式为主的有效调控。
据悉,国务院有关部门将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教育、科技、卫生、交通、能源、农业、林业、水利、生态建设、环境保护、战略资源开发等重要领域的发展建设规划,包括必要的专项发展建设规划,明确发展的指导思想、战略目标、总体布局和主要建设项目等。
业内人士指出,此次投资体制改革,既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有效途径,也是国家加强对整体经济宏观调控的需要。要把解决某些行业盲目投资、低水平扩张等突出问题所采取的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落到实处,必须标本兼治,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进一步改革投资体制,建立健全投资主体自主决策、自我约束的机制。从这个意义上说,投资体制改革与宏观调控并行不悖,它将有利于从根本上消除投资盲目扩张的冲动,解决经济生活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实现经济平稳快速发展。
与此同时,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又为推进投资体制改革提供了有利条件。可以抓住投资领域暴露出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结合宏观调控的实践,探索有效的解决办法,防止出现一管就死、一放就乱,使投资体制改革积极健康地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