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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细解投资体制新旧差别:旧弊端是包办过多

2004年07月30日 08:07

  中新网7月30日电 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司长杨庆蔚近日在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指出,旧体制弊端在于包办过多,往往造成政府对企业项目管得过多过细,而对政府投资项目管得不够。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发布后,各方关注的一个焦点是:投资管理体制新旧差别何在?对这个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司长杨庆蔚打了个形象的比方。在旧的投资管理体制下,政府对企业投资行为包办过多,就像登记结婚,街道办事处一看两个人的年龄,说是差别太大,今后肯定不幸福,不给你们登记。所以,政府包办过多,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一直没有得以确立。

  杨庆蔚称,传统的投资体制有几个弊端。一是对所有投资项目,不分投资主体、资金来源和项目性质,一律按投资规模大小分别由各级政府审批。其次,这种审批要经过若干道手续,如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开工报告等。第三,政府在进行审批时,把本来应由企业决定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技术方案等也都审批了。第四是重事前审批,轻事后管理。批项目的时候一道道关,而对批完以后企业是否按国家的要求进行投资建设,则缺乏有效监督。

  在我们已经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框架,经济成分多元化的情况下,这种管理体制,往往造成政府对企业项目管得过多过细,而对政府投资项目管得不够。(朱剑红)


 
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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