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玉茗和曹雪芹生不同时,一个生于明嘉靖二十九年(公元1550年),一个约生于清康熙五十四年(公元1715年),生年的时间差为165年。而卒年,汤卒于明万历四十四年(公元1616年),曹卒于清乾隆二十九年(公元1764年),一为明晚期,一为清中叶。两人所处的社会、历史、文化环境有别,使用的文学手段也不同,一为戏曲,一为小说。但同为文化巨匠、文学大师、写情能手,则地不为隔、易时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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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作者并不回避自己的写作曾受到《牡丹亭》的影响。第二十三回标题大书特书:“《西厢记》妙词通戏语,《牡丹亭》艳曲惊芳心。”而且描写的极细致,写出了林黛玉聆听《牡丹亭》曲文达致共鸣的全过程。背景是众姊妹和宝玉已奉元春之命,搬入大观园,都是年轻女孩儿,就一个男性贾宝玉。大家“坐卧不避,嬉笑无心”。结果静中生动、宝玉忽然有一天不自在起来。于是便读起了《西厢记》。黛玉看到也读,而且读得“余香满口”,两个人“连饭也不想吃了”。正在这时袭人来找,说老太太唤宝玉有事。林黛玉一个人闷闷地回潇湘馆,路过梨香院,恰好里面正在排练《牡丹亭》。“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两句曲文传入黛玉耳朵,她感到“感慨缠绵”。听到“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她由不得“点头自叹”。又听到“则为你如花美眷,似水流年”两句,黛玉“不觉心动神摇”。再听到“你在幽闺自怜”等句,她已经“如醉如痴,站立不住”,一蹲身坐在一块山子石上,反复细嚼“如花美眷,似水流年”八个字的滋味。这时黛玉又联想起唐人诗句:“水流花谢两无情。”以及刚刚读到的《西厢记》里的“花落水流红,闲愁万种”。最后她“不觉心痛神痴,眼中落泪”。
这段情节是描写艺术欣赏达致共鸣境界的绝妙文字。起因、中心影响力,主要是《牡丹亭》的艺术感染作用。第四十回“史太君两宴大观园,金鸳鸯三宣牙牌令”,作者让林黛玉在念酒令时,再次诵读《牡丹亭》的成句。鸳鸯充当令官,一个一个“考”下去,轮到黛玉,鸳鸯说:“左边一个天。”黛玉接念:“良辰美景奈何天。”可见《红楼梦》作者曹雪芹对《牡丹亭》是何等地别具慧眼特识。史学家陈寅恪总是期待“后世相知或有缘”。曹雪芹之于汤显祖的《牡丹亭》,应该不愧为“有缘”的“后世知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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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辰本《红楼梦》第三十二回的一页纸上,还曾引录一首汤显祖的诗:“无情无尽却情多,情到无多得尽么?解到多情情尽处,月中无树影无波。”此诗见于《汤显祖诗文集》卷十四,题为《江中见月怀达公》,作于明万历二十七年(公元1599年)。“达公”就是真可和尚(字达观、号紫柏),汤显祖的好友。
抄本《红楼梦》录存此诗,是因为诗的内容和《红楼梦》三十二回的情节内容互相对景。《红楼梦》第三十二回是有名的“诉肺腑”,即贾宝玉第一次直白地向林黛玉表达爱情,并郑重告诉林黛玉:“你放心!”这一情节,是《红楼梦》里的大关目,是宝黛爱情故事的转折点———
宝玉瞅了半天,方说道“你放心”三个字。林黛玉听了,怔了半天,方说道:“我有什么不放心的?我不明白这话。你倒说说怎么放心不放心?”宝玉叹了一口气,问道:“你果不明白这话?难道我素日在你身上的心都用错了?连你的意思若体贴不着,就难怪你天天为我生气了。”林黛玉道:“果然我不明白放心不放心的话。”宝玉点头叹道:“好妹妹,你别哄我。果然不明白这话,不但我素日之意白用了,且连你素日待我之意也都辜负了。你皆因总是不放心的原故,才弄了一身病。但凡宽慰些,这病也不得一日重似一日。”林黛玉听了这话,如轰雷掣电,细细思之,竟比自己肺腑中掏出来的还觉恳切,竟有万句言语,满心要说,只是半个字也不能吐,却怔怔的望着他。此时宝玉心中也有万句言语,不知从那一句上说起,却也怔怔的望着黛玉。两个人怔了半天,林黛玉只咳了一声,两眼不觉滚下泪来,回身便要走。宝玉忙上前拉住,说道:“好妹妹,且略站住,我说一句话再走。”林黛玉一面拭泪,一面将手推开,说道:“有什么可说的,你的话我早知道了!”口里说着,却头也不回竟去了。
这一情节将贾宝玉和林黛玉之间的爱情写得撕心裂肺,令天下有情人不忍卒观。而且,《红楼梦》一般读者也许不一定注意到,宝黛两人在此前经常是吵吵闹闹、哭哭啼啼、互相怄气,但从这第三十二回“诉肺腑”后,两个人忽然不再闹别扭、吵架了。这是为什么?原来恋爱的双方互相交了底,表了决心,彼此心领神会,只剩下互相“怔怔地”傻看着,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此时,两人话都不需要说了,还需要吵架吗?
甚至黛玉和宝钗的矛盾也因之平静下来。黛玉得到了宝玉的心,她就不必处处以宝钗为意了。宝钗心理纠葛的解决,是第二十八回,贾妃从宫里送礼物,独宝钗和宝玉的一样多。这是个暗示,说明贾府的权力执掌中枢选中了宝钗。当时宝玉大惊,以为传错了,说:“这是怎么个原故,怎么林姑娘的倒不同我的一样,倒是宝姐姐的同我一样?”敏感的林黛玉只好向宝玉发脾气:“我没有这么大福气禁受,比不得宝姑娘什么金什么玉的,我们不过是草木之人。”而宝钗何等聪明,她岂能不意识到这一特殊举动的含义?这等于元妃的一次公开表态,使得贾母也不便另作主张。此种情境之下,“惠宝钗”还需要放黛玉在心里吗?
宝钗要的是婚姻,黛玉要的是爱情。到第三十二回“诉肺腑”,她们都得到了,因此就不必互相戒备了。后来钗黛二人甚至表现得很亲密,弄得宝玉莫名其糊涂,问黛玉:“是几时孟光接了梁鸿案?”“几时”?宝钗是在书中第二十八回,黛玉是三十二回。第三十二回就是宝玉和黛玉的“解到多情情尽处”,所以后来他们的爱情就是“月中无树影无波”了。汤显祖虽不可能看到晚他百余年出世的《红楼梦》,但他的《江中见月怀达公》诗所表现的“情心”,却可以为宝黛爱情故事的转折预做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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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庚辰本第三十二回引用的汤显祖这首诗,不必是曹雪芹所引,也许是脂砚斋或畸笏叟。第二十一回庚辰本的另页上也有一首诗,叫做《有客题〈红楼梦〉一律》,写的是:“自执金矛又执戈,自相戕戮自张罗。茜纱公子情无限,脂砚先生恨几多。是幻是真空历遍,闲风闲月枉吟哦。情机转得情天破,情不情兮奈我何。”题这首诗的“客”是谁?可能是脂砚斋,也可能是畸笏叟,还可能就是曹雪芹自己。诗后有批语说:“凡是书题者,无不可(以)此为绝调。诗句警拔,且深知拟书底里。”这首诗和汤显祖的“解到多情情尽处,月中无树影无波”诗,可说是有异曲同工之妙。不过细详,两首诗又尽有不同。这个不同,正是《红楼梦》和《牡丹亭》写“情”的不同之处。
《牡丹》所写之情是美丽、圆融而又比较容易舒解之情。杜丽娘身处闺房,虽不免为情所困(“在幽闺自怜”),但为时甚暂。她去游园,“姹紫嫣红开遍”的自然景观,既可令她“因春感情”,又可为她暂舒闺房闭处之困。她一个官府小姐居然可以园中畅游,她的处境够优越的了。而且游而能梦,梦而有遇,遇则成欢,杜小姐的情感生活够顺利的了。她自己也承认:“今日杜丽娘有些侥幸也。”玉成此节的条件:是她生在正当红的官宦之家,又是独生之女,杜老爷忙于利禄,母亲对她娇纵溺爱。这样适宜的“小环境”,特别是构成小环境的“硬件”,《红楼梦》里的林黛玉完全不具备。“寻梦”虽苦,但不小的篇幅都是对前日所遇的“鸳梦重温”,尽情回忆与“可意书生”的“美满幽香不可言”。她抱怨的是:“梦到正好时节,甚花片掉下来也。”就是“寻梦”不着而焦思,复因焦思而弃世,这个时间也不是很长,不过季春到初秋而已。
更重要的是,杜丽娘死后还可以和柳梦梅“幽媾”,两性之间情感的欢悦过程并未因当事人之一的死亡而中断。实际上,死后的杜丽娘反而得到了灵魂的自由和情感的自由。她的“肉身不坏”,灵魂可以“随风游戏”,愿意飘到哪里就飘到哪里,至少可以“常回家看看”。所以从死亡学的观点,杜丽娘不过是“假死”。前生注定杜丽娘和柳梦梅的爱情过程是:“前系幽欢,后成婚配。”还魂以后,皆大团圆。情和欲、灵和肉、情爱和性爱、爱情和婚姻,是合一的,而不是分离的。这是《牡丹亭》写男女之情的最大特点。
《红楼梦》则完全不如是。《红楼梦》里的爱情故事,情和欲、灵和肉、情爱和性爱、爱情和婚姻,恰好是分离的而不是合一的。《红楼梦》里的婚姻,大都是失败的、残缺的,尤其少有与爱情的结合。最典型的是男女主人公贾宝玉和林黛玉,他们是真爱,爱得如醉如痴,但就是不能结合。只好镜花水月,咫尺天涯。《红楼梦十二支曲》中的《枉凝眉》:“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成虚话。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怎禁得秋流到冬,春流到夏。”这支曲写尽了普天下有情人爱情与婚姻分离、因而不能结为眷属的苦痛。
换言之,在曹雪芹看来,真正的爱情也许是永远无法结合在一起的,只不过是一种空幻。他摈弃了以往戏曲小说“有情人终成眷属”的老套。《牡丹亭》里杜丽娘和柳梦梅的爱情,所以有折磨而少苦痛,就因为有现成的圆满的结局等待着他们,甚至地狱的判官、人间的皇帝都可以站出来帮助他们成全好事。这与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悲剧相比,杜小姐和柳公子够幸运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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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社会男女之间的爱情感受,婚姻与爱情分离,足以成“痛”,情爱与性爱分离,足以为“苦”。现代社会不存在这些问题,婚姻不必是爱情的必然归宿,性爱也可以不与情爱完全结合,因此现代人较少爱情的苦痛。《红楼梦》既写了有爱情却不能结合的“痛”,又写了有情爱而不能实现性爱的“苦”,还有大量的既无情爱又无性爱的“悲”。因为在曹雪芹的眼里,一旦拥有了性爱,就已经不是“爱”,而是“淫”。第五回贾宝玉梦游太虚幻境,警幻仙姑为他演《红楼梦十二支曲》,就是警示他情爱与性爱不过是虚妄空幻之事,万不可一意追求。但贾宝玉对这些警示不感兴趣,也就是警幻仙姑发现的“痴儿竟尚未悟”,于是便引领他与秦可卿幽会,并发表一番惊世吓俗的大议论:
尘世中多少富贵之家,那些绿窗风月,绣阁烟霞,皆被淫污纨绔与那些流荡女子悉皆玷污。更可恨者,自古来多少轻薄浪子,皆以“好色不淫”为饰,又以“情而不淫”作案,此皆饰非掩丑之语也。好色即淫,知情更淫。是以巫山之会,云雨之欢,皆由既悦其色,复恋其情所致也。
试想这是多么大的判断:“好色即淫,知情更淫。”难怪吓得贾宝玉不知所措。然而警幻仙姑接着又对“淫”字作出了新的诠解。她说:“淫虽一理,意则有别。如世之好淫者,不过悦容貌,喜歌舞,调笑无厌,云雨无时,恨不能尽天下之美女供我片时之趣兴,此皆皮肤淫乱之蠢物耳。如尔则天分中生成一段痴情,吾辈推之为‘意淫’。‘意淫’二字,惟心会不可口传,可神通而不可语达。”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贾宝玉被警幻仙姑称为“天下古今第一淫人”,以和“好色即淫,知情更淫”的流俗情事划清界限。贾宝玉作为文学形象的特点是:“好色”而“知情”,“知情”而不淫。
秦可卿在《红楼梦》中是一极特殊的角色,作为文学形象,她是集情、色、淫、欲于一身的人物。书中描写她“鲜艳妩媚,有似乎宝钗,风流袅娜,则又如黛玉”,所以她的小名叫“兼美”,表字“可卿”。其实她才是情和性两者合一的化身,现代一点的话说,就是美丽而且性感。但这样的女性,男性会无法抗拒,结果不堪设想。她的判词是:“情天情海幻情深,情既相逢必主淫。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红楼梦曲》又说:“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箕裘颓堕皆从敬,家事消亡首罪宁。宿孽总因情。”曹雪芹把“情”看做是“孽”的宿“因”,而且尤其是“家事消亡”的“首罪”和“宿孽”。所以他宁愿塑造贾宝玉这样一个情爱和性爱、爱情和婚姻分离的“意淫”的形象。再没有人比贾宝玉更具备“知情更淫”的诸种条件了,但作者偏偏让他走到世俗理念的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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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亭》写“情”的难能之处,是写出了男女之间的“至情”,所谓“生而不可与死,死而不可复生者,皆非情之至也”。这是汤显祖作为戏剧家的伟大处。尽管如此,《牡丹》所写仍然是那种比较单纯的男女之情,即前引汤诗里描述的“解到多情情尽处,月中无树影无波”那种情境之下的“情”。《红楼梦》则写出了男女情事的诸种复杂型态,有“情情”,有“情不情”(脂砚斋评语),甚至包括因“情”而生成的“恨”。前引《有客题〈红楼梦〉一律》:“自执金矛又执戈,自相戕戮自张罗。”应是《红楼》情事描写的真实写照。
汤玉茗标榜:“第云理之所必无,安知情之所必有耶?”有的研究者认为这是传统社会“以情抗理”的宣言。其实他的本意是说“情”可以创造出“理”无法解释的爱情现实,并非要对“理”的价值作蓄意的贬低。《红楼梦》则可说是向传统社会的“理”发出了比较系统的置疑。对比两部作品的风格,《红楼》感到压抑,《牡丹》让人欢跃。《红楼》向往自由的爱情、向往人格的独立,但却是被笼罩在封建大网中的向往,现实世界中均无法得以实现。这缘于曹雪芹与汤显祖处身于不同的历史环境。
天启、万历年间的明代社会,城市经济相对发达,物质条件充盈,中上层生活侈糜,加上王学后劲恣肆,知识人士有较大的精神空间,于是谈“情”说“性”成为时尚。所以《牡丹亭》畅意地写情和欲、爱情和婚姻合一的男女之情,是顺理成章之事,当时的作者和读者均不以之为异。而生活在乾隆统治时期的清中叶的曹雪芹,则没有汤显祖那样的精神气候的条件。清朝文化政策的严酷超过历史上任何一朝一代。所以曹雪芹只好写情和欲、情爱和性爱、爱情和婚姻相分离的男女情事,写被压抑的、变态的爱情。至于他的这种写法是不是还隐含有对清初诸王南下征歌选色的批评,红学索隐一派的搜求是否也有一定道理,我们就不得而知了。
总之《牡丹》之情轻快,《红楼》之情沉重;《牡丹》之情偏于喜,《红楼》之情偏于悲;《牡丹》是单色的爱情,《红楼》是复调的爱情;《牡丹》之情愉悦,《红楼》之情悲哀;《牡丹》对情的写法让人感到满足,《红楼》对情的写法让人感到缺憾。
来源:中华读书报 作者:刘梦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