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七月二十八日电(赵建华郑爱婷)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姜伟新今天在此间表示,中国《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的公布,对外商在华投资而言将会更加便利。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姜伟新介绍说,今后外商投资的项目,特别是中外合资的项目将由审批制改为核准制。审批制是两道程序,核准制是一道程序,而且审批制要求的内容更多,核准制要求的内容简化得多,主要是市场准入、经济安全、环保、资源利用等方面。外商投资项目,今后需要到中央政府进行核准的限额也提高了很多。
国家发改委的官员认为,此次投资体制改革,坚持了中国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不仅没有改变中国鼓励外商投资的政策措施,还创造了更加有利于外商在华投资的体制环境。
据悉,此次改革,进一步简化了投资项目的核准程序,对外商投资项目也只核准“项目申请报告”。进一步扩大了省级政府的核准权限,对鼓励、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的核准权限由三千万美元提高到一亿美元,对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的核准权限由三千万美元提高到了五千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