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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首例性骚扰案终审 施害人道歉并赔偿2000元

2004年07月27日 10:26

  中新四川网7月27日电 据家庭与生活报报道,陈芳(化名)被人强行搂抱抚摸后,被丈夫怀疑为“不忠”而常遭打骂。备受关注的四川省首例性骚扰案尘埃落定,泸州中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施害人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2000元。

  2003年9月11日晚8时30分,合江县佛荫镇的陈芳因丈夫刘东(化名)迟迟未回家,于是出门寻夫。走出不远就遇到熟人胡成(化名)陈遂向其打听丈夫的行踪。陈认为丈夫可能在沙坎居民点,但刚从该处返回的胡却坚持说刘在白马场,双方于是就此打起赌来。

  在去沙坎居民点的路上,胡先是对陈进行言语上的调戏,继而发展到对陈强行搂抱抚摸。陈在起诉时说“他把我的上衣和拉链都扯坏了。”第二天,陈向村干部反映了此事,随后又向佛荫派出所报了案。

  但她没想到的是,这事立即成为了当地群众的饭后谈资,不仅大家对她的品行作出了恶劣的评价,而且她丈夫也认为她有不忠之举。因此,陈时常受到丈夫的打骂,并险些闹到了离婚的地步。不得已,陈向法院起诉,要求胡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5000元。

  今年5月5日,合江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胡向陈女士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2000元。胡对此不服并提起上诉,近日,泸州中院驳回了胡的上诉并维持了原判。


 
编辑:李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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