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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阆中越狱案惊爆丑闻 服刑犯人还可嫖娼

2004年07月27日 09:55

  中新网7月27日电 据华西都市报消息,四川阆中“6·6”脱逃事件发生后,4名脱逃人员已有3人落网;阆中市第二看守所所长彭壮言等四人被立案侦查,并将接受审判;阆中市公安局长、分管副局长分别受到行政记过和记大过的处分。至此,此事件涉案人员的命运基本尘埃落定。

  然而,事隔一个多月后,记者从案件卷宗中却发现,这起震惊各界的脱逃事件背后竟隐藏着许多令人匪夷所思的“精彩故事”,其间暴露的诸多问题令人深思。有专家指出,这是司法腐败的典型案例。

  

丑闻一:解决干警奖金犯人出所卖酒

  阆中是国家级贫困县级市,虽然第二看守所是特殊的“二级核算”单位,财政对特殊单位也有政策上的倾斜,但是捉襟见肘的日子还是不断。

  1999年,第二看守所根据上级“看守所要搞生产,以弥补资金不足”的要求,自办了酿酒作坊,利用留所人员的富余劳动力从事白酒酿造。酒生产出来了,该所规定留所服刑人员可以在警察的陪同下外出销酒,每天任务15公斤(后来增到25公斤)。

  

丑闻二:完成销酒任务犯人按摩院嫖娼

  2002年3月9日下午,原阆中市交通局副局长倪某在完成销酒任务后外出嫖娼时被治安大队抓获。此前,他因受贿罪于1997年判刑8年后留所服刑。当天,他在看守所民警的陪同下外出销酒,任务完成后,本想在按摩院“轻松”一下,不料却被现场抓住。

  

丑闻三:卖酒业绩佳“局长”火锅店团年

  程某是原阆中市林业局局长。2003年程某因受贿罪被判刑5年。按条例规定,程被判刑后应被立即劳改,但由于程长期在阆中多个要害部门作过领导,是看守所销售白酒的难得“人才”,经上级批准,便留所服刑。程不遗余力地为看守所销售过数量可观的白酒,但未按看守所规定外出耍过一天。

  春节前,程的哥哥提出要接弟弟在酒店吃一顿团年饭,所长彭壮言考虑到程为看守所作出的特殊“贡献”,竟破例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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