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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两高”将依法严惩从事淫秽色情网站的罪犯

2004年07月24日 16:42

  中新社北京七月二十四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人近日表示,要依法惩办从事淫秽色情网站活动的犯罪分子,从严查处此类犯罪活动的“保护伞”。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姜兴长表示,各级人民法院要充分运用各种刑罚武器,依法惩办从事淫秽色情网站活动的犯罪分子,对罪行严重的要坚决依法重判。他要求,要注意针对此类犯罪的特点,依法加大罚金、没收财产的力度,彻底剥夺犯罪分子的非法获利和再次犯罪的资本,并给企图涉足此类违法犯罪活动的分子敲响警钟。

  他指出,对于涉及淫秽色情网站的犯罪案件,依法可以公开审理的,要公开审理,并一律公开宣判。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强调,将把打击淫秽色情网站与查办职务犯罪结合起来,对于办案中揭露出来的为淫秽色情网站经营者充当“保护伞”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建立淫秽色情网站、网页等犯罪案件,要从严查处。

  孙谦说,在打击淫秽色情网站犯罪活动中,要突出打击重点,严厉打击那些经营淫秽色情网站和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提供淫秽色情内容的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犯罪分子和经营单位。对那些利用青少年教育网络从事淫秽色情活动以及“顶风”作案的犯罪分子,要集中力量依法批捕起诉,坚决打掉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完


 
编辑:陶光雄
相关专题:打击网络色情 净化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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