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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案作出终审判决 陈红蔡国庆没有“抢歌”

2004年07月22日 15:10

  中新网7月22日电 据北京晚报报道,陈红和蔡国庆去年在央视春节晚会上演唱的《常来常往》,引来了一场持续一年半的侵权官司。中国铁路文工团演员李丽霞(艺名李响)以“抢歌”侵权为由,将陈红和蔡国庆以及曲作者李刚告上法庭。

  昨日上午,自称“稀里糊涂”成被告的陈红和蔡国庆得到清白,市一中院终审认定陈红、蔡国庆演唱《常来常往》歌曲及其使用和播放该曲伴奏带的行为并未构成对李丽霞权利的任何侵害。一中院维持了李刚退还李丽霞4000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的一审判决。

  宣判之后,李丽霞的代理人当庭表示对判决有异议,但这是终审判决,只能接受。(记者杨昌平)


 
编辑: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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