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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南郑“赌博书记”刘贵正一审被判12年6个月

2004年07月21日 23:47

  陕西省南郑县“赌博书记”刘贵正挪用公款赌博一案,21日由南郑县人民法院进行了公开审判。法庭当庭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刘贵正有期徒刑12年零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

  法庭审理查明,刘贵正在近两年时间内,先后多次以暂取、借条的形式挪用公款共计97.9万元。法庭认为,刘贵正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用于赌博等非法活动,数额巨大,罪名成立。刘贵正案发后畏罪潜逃,且归案后未能缴回赃款,应予严惩,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零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对挪用的赃款继续予以追缴。

  同时,南郑县人民法院还对挪用10万元公款借给刘贵正使用的阳春镇岳家湾村党支部书记岳明忠进行审理,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岳明忠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刘贵正挪用近百万元公款用于赌博一案经新华社连续追踪报道后,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关注。21日从上午9时开庭审理到下午6时宣判,能容纳200多人的审判大庭座无虚席。有的群众站在法庭后面旁听,有的人则冒雨站在法庭窗户外旁听。一位姓刘的老干部说,刘贵正案社会影响很大,对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很大的损害,法律对其严惩,他是罪有应得。

  今年3月,陕西南郑县阳春镇原党委书记刘贵正留下一封“遗书”出走。南郑县检察机关根据这封“遗书”的线索,对刘贵正以涉嫌挪用公款罪立案审查。南郑县委开除了刘贵正党籍,撤销了其党内外一切职务,公安机关在全国网上通辑。4月13日,刘贵正在青海省西宁市落网。

  “赌博书记”事件发生后,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汉中市为此专门出台了严禁公务人员参与赌博的六条“禁赌令”,并结合刘贵正案件进行两个《条例》的学习。目前,纪检部门已对参与赌博的干部进行了调查,对一些顶风违纪的干部进行了严肃处理。(来源:新华网,记者梁娟、段博)


 
编辑:李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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