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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17国签官方中医药合作协议促中医药国际化

2004年07月21日 07:44

  中新社北京七月二十日电(记者曾利明)从六月开始,中国先后与意大利等三个国家签署了中医药领域的合作协议,使计划与中国开展中医药合作的国家增加到十七个。这标志着中医药国际化已步入新的阶段。

  记者今天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获悉:今年六月,该局与克罗地亚共和国签订了开展专业人员交流培训、共同举办传统医药专题研讨会、研发药用植物等内容的合作备忘录;与摩尔多瓦共和国签署了在摩国立医科大学建立中医中心的合作协议;与意大利签署了中国非处方中药在意大利注册并销往全欧洲市场的合作备忘录。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际合作司司长沈志祥称,这表明他们正式给予中医药的官方承认,并有浓厚兴趣,愿意开展交流合作。他说“政府间合作有法规和经费保障,合作双方可得到政府指定的技术对口单位,能有效保证合作的技术质量。”

  据知,中国从一九五六年开始与外国签订“卫生合作协定”,至今有五十四项协议中涉及中医药领域。一九八六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成立以来,先后与孟加拉、格鲁吉亚、韩国、蒙古、巴基斯坦、泰国、新加坡,坦桑尼亚、埃塞俄比亚、尼日利亚、俄罗斯、白俄罗斯、秘鲁、澳大利亚等国家专门签订了中医药领域的合作备忘录。(完)


 
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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