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20日电 据成都晚报报道,前日赵忠祥的代理律师王富发出一份主题为“正告饶颖”的声明,在声明中,王富代其当事人赵忠祥对饶颖做了评价。稍后他向记者解释,饶颖的表演已经够了,她的诽谤行为也已经达到了顶点,所以现在是他们说话的时候了。
王富在声明中说:“2004年7月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据已查明的事实和相关法律,作出公正的终审裁定。海淀区人民法院也将开庭审理另一案。身份不详的无业人员饶颖眼看两案都无法胜诉,她所编造的谎言也将被揭穿,于气急败坏之际,变本加厉地编造离奇故事,造谣诽谤,甚至破口骂街,污言秽语。她未经批准召开新闻发布会,把一些媒体及记者当成她诽谤他人的喉舌和攻击别人的代言人。她以为舆论可任由她左右,狂言道:她现在说‘一’媒体可登‘八’。”
“我们正告饶颖改恶向善,通过诚实劳动图一温饱,敲诈他人的妄想绝不会实现。我也正告饶颖因败诉而迁怒于对方律师,撒泼打滚,造谣滋事,于事无补。”
“作为赵忠祥的代理人,我了解赵先生在被无端拖入官司和污水泼身的时候并不会脆弱、无奈。但他绝不愿看到,有人把这无端的口舌,越过他变成对他终生服务的央视说三道四。那将使他非常难过。”
王富在随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饶颖与赵忠祥的官司刚开始时,赵忠祥并不想通过媒体发表意见。“但是现在是时候了,明天,欠款纠纷案就要结束举证期,到时候该案应该会有结果。”
王富说,他们一直在为以诽谤罪起诉饶颖做准备。王富认为,饶颖捏造事实并多次公开散布,已经使被诽谤人赵忠祥的声誉受到严重损害,并且造成严重后果。“饶颖多次称赵忠祥欠她的钱,并且说赵忠祥强奸她,都已经构成了诽谤行为。”
虽然王富称已经确定要起诉饶颖,但是他现在并不能确定法院是否会就此立案。“一旦立案,我们就要提出诉讼请求:第一,要求追究饶颖的刑事责任;第二,要求饶颖赔偿赵忠祥经济损失。”记者问王富,赵忠祥打算要饶颖赔偿多少钱,王富称,这不是最主要的,而且现在也没有确定具体的金额。
王富向记者解释,依据《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饶颖诽谤罪名成立,那么饶颖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裴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