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检索
频 道: 首 页 | 新 闻 | 国 际 | 财 经 | 体 育 | 文 娱 | 台 湾 | 华 人 | 科 教 | 图 片 |图片库
时 尚 | 汽 车 | 房 产 | 视 频 |精品商城|供 稿|产经资讯 |专 稿| 出 版|广告服务 |心路网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经济新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获准在华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机构达百家

2004年07月20日 07:40

  中新社北京七月十九日电(记者李鹏)中国银监会十九日宣布,截至今年七月十五日,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在华外资银行机构达到一百家,占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总数的百分之五十。

  据悉,上述一百家机构中,上海五十三家、深圳十九家、天津八家、大连六家、广州七家、珠海两家、青岛两家、福州两家、武汉一家。其中,五十三家已获准向中资企业提供人民币服务。与二○○一年底相比,可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机构总数增加了七十家。

  中国银监会称,随着经营人民币业务机构数量和经营地域的不断扩大,外资银行人民币业务持续快速增长,为客户提供的服务日益完善。截至今年六月底,在华外资银行的人民币资产总额为八百四十四亿元人民币,比去年同期增长百分之四十九,其中贷款四百八十八亿,增长百分之十八;负债总额七百二十一亿,比去年同期增长百分之四十九,其中存款四百八十八亿,增长百分之九十六;今年一至六月盈利二点六七亿元。

  经银监会批准,在华外资银行目前可以在上海等十三个城市经营人民币业务。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今年内将继续扩大。届时,将会有更多的外资银行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使其在华业务获得更全面的发展,为客户提供更完善的服务。完


 
编辑:张明


 
  打印稿件

关于我们】-新闻大观 】- 供稿服务】-广告服务-【留言反馈】-【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 1024*768 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