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4日电 广东省审计厅昨日在答复广东省政协孟浩等委员提出的“加强‘择校费’监督及其信息公开化”的提案时明确表示:要把“择校费”的监管、使用等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审计范围,强化监督,促进健全制度和这些资金的规范管理。”
据广州日报报道,孟浩等委员在提案中反映,由于各校教育教学资源和质量各有不同,有经济能力的学生都想方设法进入师资和教学质量较强的学校,这种“供求关系”造成了“择校费”的产生。而且,每个学生择校费3万到5万元不等,其中的50%返还学校。
据此,孟浩表示,按照每个46名学生的标准班招收8名择校生计算,一个学校每年约能收取100多万元的择校费,而返还学校本身的至少就有50万元。事实上,广东目前有1000多所普通高中,去年招收的择校生有6000多名,以择校费最低标准估算,择校费高达1亿元以上。
为此,孟浩等委员建议,制定相关法规制度,把“择校费”纳入管理轨道,规定其出路,制定相应比例用于发展本校的教育事业和用来向“薄弱学校”输血,等等。此外,学校自身也应公开择校费的流向、用途,保证信息真实透明,学生家长有权查询择校费的用途,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查询。
广东省审计厅昨日就该提案反映的内容给出的意见表示,对部分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以招收择校生名义,收取与学生入学挂钩的择校费,审计部门将高度关注,发现违规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
今后,广东省审计厅还将按照政协委员的建议,在开展教育资金及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经费的审计工作中,把择校费的监管、使用等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审计范围,强化监督。(刘志华、刘国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