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7月13日电(记者 孙自法)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刘京生十三日在此间称,作为行业监管部门,中国保监会非常重视巨灾保险发展,积极研究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巨灾保险体系。
由中国地震局主办的第三届大陆地震、紧急救援暨巨灾保险国际会议十三日继续举行,刘京生在《中国巨灾保险现状及展望》的主题报告中作上述表示。他说,目前,中国尚未建立起成熟的、完备的巨灾保险保障体系。由于受到经营管理、产品技术设计开发以及偿付能力限制等因素制约,中国巨灾保险呈现出产品少、保障面窄、保障程度低、发展尚不充分等特点。
这位保险专家提出,中国巨灾保险体系的研究、建立将从以下四方面展开:一是积极开展包括地震保险、农业保险在内的巨灾保险研究。地震保险方面,保监会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成中国地震保险专题工作组,制定了中国地震保险制度初步方案;农业保险方面,保监会牵头制定的建立中国农业保险制度的报告已得到国务院肯定,目前多模式、多层次的试点工作进展顺利。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巨灾风险支持体系。保监会出台并修改相关管理规定,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为巨灾保险体系的建立争取最有力的财政、税收政策支持。
三是积极贯彻“防重于治”的思想。保监会组织全行业研究各种灾害的防灾减灾技术,提高防灾减灾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针对性。目前,保险业已经与有关部门共同建立了自然灾害风险信息系统,根据气象、水文、台风以及灾害信息,报告重大灾害损失,帮助决策层及时掌握灾情,迅速决策,指导救灾工作。
四是重视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国外成功的经验。一方面,保监会与世界银行、欧盟等组织以及国际上知名的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经济公司等合作进行巨灾保险研究;另一方面,保监会鼓励国内保险公司与国外同行合作,引进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提高风险管理能力。
刘京生认为,由于中国巨灾保险研究刚起步,基础还比较薄弱,加上社会保险意识不强等原因,巨灾保险开展的规模和覆盖面不大,保险风险防范和社会管理功能还未得到充分的发挥。目前,中国大灾之后损失的恢复基本上是靠国家财政和民间捐助,巨灾保险需求缺口很大,这既是一个挑战,又是一个难得的机遇。可以预测,一旦中国确定有关巨灾保险的发展政策,巨灾保险将成为保险业一个新的业务增长点。
巨灾属于发生频率较低、但破坏性极强的风险。近十年来,全球巨灾损失呈增长趋势。最新统计显示,二00三年,全球共发生地震、干旱、风暴、洪水等自然巨灾一百四十二起,灾难总损失将近五百八十亿美元,与灾害相关的保险损失达一百六十二亿美元。
中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较严重的国家。据联合国统计资料,上个世纪全世界五十四个最严重的自然灾害中,有八个发生在中国。民政部有关统计表明,中国每年自然灾害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人民币五百亿至六百亿元之间,每天都要因此损失一亿多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