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3日电 根据财政部和监察部的部署,昨日,四川省财政厅、监察厅联合发出《关于对党政领导干部拖欠公款进行清理的通知》,要求对领导干部拖欠公款问题集中清理。
据四川日报报道,经请示中央有关部门并结合四川省实际,此次清理工作的对象是四川省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含离退休)。清理范围包括:领导干部从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借用且应在2004年5月31日前归还而尚未归还的公款;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借给亲友的公款。清理的重点是党政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将公款借给亲友经商牟利的问题。
清理工作按照“谁借出、谁收回”的原则,采取单位自查和有关部门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分阶段实施。各单位还款情况将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归还公款应归还现金,不得以各类实物、有价证券抵还。
此次清理工作将于今年9月底前结束。四川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财政、审计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清理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对长期拖欠公款不还、隐瞒不报甚至弄虚作假的,要按规定追究其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黄志凌、戴必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