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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记者/罗雪挥
义工是非雷锋的,是排斥任何政治符号的,是人的选择而不是政治的选择
近日,北京市教工委、教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校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意见》,要求每一个中学生在中学毕业前要累计完成一个月的社会公益服务。而广州规定公务员每年累计做义工时间不少于20小时,并将此纳入公务员晋升和职称评定等考核内容。
赞成者众多,认为这是中国推动义工发展的一个重要措施。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人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很多发达国家都有该项措施,比如韩国高中生如果义工服务不积累到一定的时间,便不能参加高考联考。
但是也有人持反对意见。反对的声音大多来自民间义工组织。
“强扭的瓜不甜”,北京慧灵智障人士服务机构杜老师说,他们更需要的是绝对自愿的义工行为。
此前,国家行政管理学院诸松燕博士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由于政府介入过多,往往用行政手段来组织志愿者行为,自上而下,且缺少对各地不同人群、不同需求的区别对待,人们参与志愿者行动往往是被动的,使志愿服务失去实效。
这种情形在一些大学体现得特别明显。松堂医院负责人李伟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有207所大专院校和他们医院建立了结对子的“爱心小屋” 而这里的病人只有100多人。“爱心”远远超过了需要爱心的人,使得最多的一个病房竟然挂了7个院校的牌子。
“有些单位来这里其实是为了搞入党、入团宣誓仪式。于是,开学日、雷锋日来的义工就特别多。义工成为一些人演戏的道具”。李伟说,即使学生们有爱心,但也不能像张大诺那样做到完全自愿和自觉,并持之以恒。
义工:“我不是雷锋”
“我不是雷锋”,几乎所有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的民间义工,都用同样的语气“划清”与雷锋的界限。“阳光志愿者协会”成员吴艳艳说,我们这代人都学习过雷锋,但那就像一阵风吹过,有太多政治含义在里面;而做义工却是绝对听从于内心,觉得自己应该去关心别人和社会。
吴艳艳没有告诉同事她在做义工。对于她来说,那是一件私事。
“阳光志愿者协会”的组织者崔英善也持相同的看法,她认为,做义工帮助别人,是人性的本能冲动。
崔英善一直在帮助一个贫困生补习英语,每个月花近10个小时,“那对我来说就是最好的休息”,崔英善说,“做义工帮助别人,首先是帮助了自己,与雷锋精神无关。”
作家周认为,只有建立在不规避利益和人性的基础上的民间义工行为,才能真正得到发展,“义工不是数字工程,不是乌托邦,不是植了多少棵树,完成了多少样板”。周的潜台词是一个关于人类本性的追问,“雷锋的毫不利己,专门利人,你能够做到吗?人和人之间,真的有那么大的差别吗?”
北大社会学系副教授熊跃根认为,民间义工是一种自发现象,是人类道德自然发展的结果;而学雷锋却是由政府倡导的一种社会和政治总动员。二者有根本区别。
由于许多人自然或不自然地要把义工行为和当年的雷锋精神等同起来,使得民间义工一开始就遭遇了尴尬。甚至一些义工表示最担心被人误解是“学雷锋”;而他们遇到的更多的人则不相信现在还有雷锋,总怀疑义工的善意后面包藏着功利动机。
其实不管褒贬,曾受雷锋精神熏陶长大的一代人,正在成为民间义工的主体。无论是帮助人的,还是受帮助的,都无法在有生之年稀释掉雷锋的影子。
深圳市义工联秘书长巫景钦这样认为:雷锋是一本特定年代的教科书,你可以选择读,也可以选择不读,读了终生受益,而今天我们要做的首先是把雷锋还原成一个真实的人。
义工竟成廉价劳工
如何能够保证义工的善意不被滥用,是另一个尴尬的话题。北京大学志愿服务与福利研究中心教授丁元竹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曾有人来找他招募义工,一开始就讲创业阶段的困难,其实不过是想以最低的成本招募廉价劳动力而已。
同样的情形在深圳义工发展初期也屡见不鲜,那里曾经发生过将义工当成免费保姆的状况。
“我们不会再发生这种‘白痴’行为了”,深圳义工联秘书长巫景钦介绍,如今他们会安排有经验的义工去用人单位核实,看对方是否真正需要义工。
也有的人以义工的名义,不只沽名钓誉,还到处募集资金,大行江湖骗术。
“目前之所以会存在诸如此类的种种问题,主要是缺乏法律来鉴定义工的权责”。北京惠泽人志愿者协会王燕斌认为,当务之急是要立法,首先明确义工的身份界限,以保护义工的志愿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