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七月十二日电(记者 邢利宇)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中国致公党中央、中国侨联等涉侨部门今天联合在人民大会堂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将藉宣传贯彻国务院刚刚发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为契机,在全国广泛开展“侨法宣传月”活动。
全国政协副主席罗豪才及五个涉侨部门、国务院法制办等负责人陈光毅、陈玉杰、郭东坡、林兆枢、吴明熹、李海峰、宋大涵、杜铁环、何添发、林明江等出席会议。
继《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二OOO年十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重新修订颁布后,在中共中央各涉侨单位、国务院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以及地方各政府的积极配合和侨界的共同努力下,经过修改、补充和完善,《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也于近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审议通过,并以国务院四一零号令正式公布施行。这是《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一九九三年颁布施行十年来的一次重要修订,是中国侨界的一件大事,体现了中共和中国政府对归侨、侨眷的关心和爱护,标志着侨务法制建设的进一步完善和成熟。
会上同时宣布,为了更好地宣传贯彻侨法,在全社会特别是国家行政机关增强侨务法制观念,更有效地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上述五个涉侨部门决定自《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颁布实施之日起,各级侨务部门在七、八月间,利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在各地组织开展“侨法宣传月”活动。通过组织专题讲座、专访、进行执法检查以及开展咨询、知识竞赛、举办政策法规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大侨法的宣传和贯彻力度。
此次发布会由国务院侨办副主任李海峰主持,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光毅、国务院侨办主任陈玉杰、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主任郭东坡、致公党中央副主席吴明熹、中国侨联主席林兆枢等相关负责人在发布会上发言。
另悉,由国务院侨办与国务院法制办联合编写的《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释义》已由光明日报出版社出版,全文五万字,详细介绍了新《实施办法》的立法背景、管理体制、主要制度等,并对新《实施办法》逐条作出符合立法本意的学理性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