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官员问责”开始进入制度化操作层面
中新网7月12日电 本周《瞭望》周刊报道认为,已开始进入制度化操作层面的“官员问责”,正在冲击太平“官念”。
文章说,“官员问责”制给中国4000多万名各级干部的仕途平添了风险,使为官变成了一种高风险职业。这也就要求各级政府官员必须从以往的“我当多大官就有多大权”转到“我当多大官就有多大责任”的“官念”上来。
文章归纳了“官员问责”制的四个“有利于”:
——有利于增强官员的责任心。有权必有责,权责对等,是“官员问责”制的一个基本原则。“官员问责”制凸显了一种理念,不是只有贪污受贿的干部才会受处罚,如果官员没有懂得权力的真正含义,没有为民所用、所谋、所系,那就会因失责而受到责任追究。
——有利于促进干部作风转变。此项制度使干部产生这样一个心理预期,要避免给民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的重大事故的发生,就要从文山会海中解脱出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努力提高为公众服务的态度和质量,“补牢”于“亡羊”之前。
——有利于打破干部“能上不能下”的陋习。实现“官员问责”制,通过对领导干部失职失误行为作出硬性的制度约束,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让不能、不肯或未能承担应有责任的官员不再持有相应的权力,这是一种更直接、更有效的官员淘汰机制,这无疑从制度安排上进一步拓宽了领导干部“下”的渠道。
——有利于整肃吏治。报道批评,现在有些领导干部喜欢搞一个“小圈子”,以为用自己人才顺手,至于这些干部能不能履行职责,则另当别论。“官员问责”制实现了用干部、管干部的部门从“权力主体”向“责任主体”转变,谁用的干部谁管理,干部工作失误、失职,用干部和管干部的部门负有连带责任。这就促使干部主管部门使用干部必须坚持德才标准,选拔任用那些“靠得住、有本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而且还要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督促他们掌权为民。如果启用那些靠不住、没本事,不愿干事、不能干事的干部,不能履行工作职责,一旦出现失误,造成损失,到头来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沈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