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七月十一日电(雷芳)面对上市诱惑,企业到底是选择将其拆分为上市公司和集团公司以实现优质资产上市,还是通过股份制改革形成多元投资主体并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即企业整体上市)?此前中国建设银行的分立和TCL主营业务的重组上市,似乎用行动印证着:后者才是明智之选,整体上市渐成热潮。
今天,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室季晓南主任在此间举行的“中国资本市场创新发展与企业融资创新”论坛上的发言也透露出一个信息:企业整体上市为企业重组改制提供了一个新模式,是资本市场实现金融创新的一个新选择,应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大型国有企业积极探索整体上市的途径和方式。
季晓南在发言中指出,目前大型企业集团层面的股份制改革和重组上市的序幕已经拉开,我国企业的股份制从此面临一个新的阶段,而下一步股份制改革的重点应是推进符合条件的大型国有企业进行真正意义上的整体上市。
他从五个方面例举了推进企业整体上市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完善资本市场的重大举措:整体上市有利于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利于企业做强做大和形成规模竞争优势;有利于完善资本市场和促进证券市场的规范发展;有利于优化企业融资方式和降低金融风险;以及有利于发挥资本市场的产业整和功能和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季晓南同时强调,推进企业整体上市要做好“五个抓紧”:抓紧处理国有企业的历史包袱;抓紧推进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抓紧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抓紧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抓紧培育投资机构和职业经理人。只有抢占先机,审时度势才能有所作为。他还指出,企业整体上市应该是一个逐步推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作为一种制度创新,推进企业整体上市还需要相应地推进配套改革,加强金融监管,完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