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海口七月九日电 七月三日晚发生的海口市玉沙路十一岁孪生兄弟跳楼事件发生后,此间媒体进行多方位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死者父亲杨先生讲述称:三日八点晚饭后,其孪生子哥哥杨特、弟弟杨点外出去了创新书店国贸分店。九点多哥哥杨特回到家里,显得十分害怕,默不作声。当时在杨家作客的叔叔就问:是不是把书弄坏了?杨特就说,他拿了书店两张动画影碟,被“保安叔叔”发现,就要他和弟弟叫来父母,要先交保证金三百至五百元,并要求到兄弟俩所在的学校和派出所开具证明,看看是否有“偷盗的前科”,否则就会送到派出所甚至进监狱。最后,“保安叔叔”留下了弟弟杨点,让哥哥杨特赶紧回家“请家长”。
其母亲姚女士听后,就随杨特来到创新书店国贸分店。刚要上楼梯的时候,杨特告诉姚女士,说弟弟就关在旁边那间仓库里。姚女士推开门,果然见到杨点惊恐地站在许多捆装书籍旁边。就在这时,保安过来了,协商的结果是:保安不同意姚女士买回光碟的意见,最后,姚女士交了五十元(未开收据)才领走了小孩。
快到家的路上,兄弟俩在前面走得很快,上了第一趟电梯。由于小区内是单行电梯,所以姚女士只好上了第二趟电梯,等到进屋后,发现兄弟俩已经紧锁房门,无论怎么敲,都不回应。约两三分钟后,楼下有人上来说,两兄弟已经跳楼身亡。
孩子的家人在出示一份书面材料上明确地写着:一、孩子拿光碟没有走出书店,这已证明他们没有构成盗窃行为,这不过是一种未遂。而保安用肯定的语气说他们是小偷,严重伤害了两个孩子的心灵;二、在批评教育的过程中采取了恐吓、经济制裁等手段,给孩子的心理造成了伤害;三、事情发生后,将孩子监禁在一个小仓库里,严重地限制了未成年人的自由权。
对此,创新书店当事保安不同意“吓唬孩子”的说法。在当地派出所的询问笔录上,创新书店一位陈姓保安写道:“我发现孩子妈妈对孩子很凶,说孩子不争气,丢了她的面子,说回去要收拾孩子。我当时让孩子把偷光碟的经过写下来。又让他们填了一张表,说明发生偷碟的经过。”
另一名保安王某的笔录有这样的内容:“我要求孩子母亲到学校开证明,交保证金领孩子回去”。他明确表示“没有吓唬孩子”并认为是在“二楼的办公室”处理此事。
对于孪生子坠楼事件,海南省多名律师表示:如果有证据表明孩子的死亡是因受到书店工作人员的侵害后直接引起的结果,则其监护人完全可通过司法程序维权。
据悉,事件发生后,创新书店至今未向死者家属做出任何说明和表态。鉴于此,昨晚,死者家属及其代理律师向媒介表示:将在下周正式对创新书店提起诉讼,以期通过司法程序为孩子维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