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9日电 据人民日报-华东新闻报道,福建省闽北首例“大头娃娃”付样琪向浦城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劣质奶粉经销商、批发商赔偿327792元。这是福建省首例因销售劣质食品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案。
付样琪于2003年12月31日出生。自2004年初,付样琪家人从邓金水处购得“贝智宝奶粉”作为婴儿辅食。而后婴儿出现多种营养不良症状。经诊断,为服用劣质奶粉所致。
浦城法院为此起诉讼提供绿色通道,并决定缓交原告7427元的受理费。目前,法院正在审理此案。(季清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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