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东京七月九日电 日本广岛高等法院今天对二战期间被强掳至当地电力设施建设现场从事苦役的五名原中国劳工和遗属提起的上诉作出判决,判令相关责任企业西松建设(当时的西松组)对原告作出总额二千七百五十万日元的赔偿。
这是日本的高等法院首次支持中国劳工原告的索赔要求,并使得此前一直被日方被告用作法律武器的“时效壁垒”得以突破。
目前处于在日诉讼过程中的原中国劳工索赔案共有十多起,在地方法院的一审判决中,已经有判令日本政府和企业进行赔偿的判例,但在今年早些时候福冈高等法院作出的日本高等法院对这类索赔诉讼的首次判决中,尽管认定了当年日本政府和企业合谋强掳并酷使中国劳工的事实,却仍然以“时效”为由,驳回了中国劳工的索赔要求。
广岛高等法院今日作出的判决中,认为强掳劳工和迫使强制劳动,是明显的侵犯人权,给原告造成了极大伤害。被告方的行为明显违背了正义,不得以“时效”为由逃脱责任。
此间有关舆论指出,日本的高等法院首次判令被告进行赔偿,并对原告所处的实际情况予以理解,超越了时效障碍,这对各地正在进行的同类原中国劳工索赔诉讼将会带来很大影响,并且促使日本政府和相关企业在战后将近六十年的今天,能够走出“时效壁垒”,考虑根本的解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