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8日电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因涉嫌挪用公款五千余万元,原南方证券有限公司杨增海被北京市检察院二分院提起公诉。继4月26日第一次开庭后,日前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再次开庭,就补充证据进行质证。
被告人杨增海原系南方证券北京分公司交易管理部副经理。公诉人在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在1996年11月至2001年10月间,与两家公司签订了《短期委托理财协议》,杨增海以单位的名义向上述两家公司承诺资金投入有固定回报率,利息高,无风险,并且连本带息按时归还。此后两家公司先后共投资了5000余万元。杨增海在收取上述资金后并没有按照协议规定将该笔资金用于理财,而是将资金转移到他在两个证券营业部开立的四个私人股民帐户上,进行股票交易。为了偿还旧债,杨增海报着侥幸心理,先后10余次与公司签订新的协议,致使窟窿越补越大,到案发时还有百万余元资金无法归还。
公诉人认为,杨增海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