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8日电 今天(8日),中国民航总局正式将甘肃省内的兰州、敦煌、嘉峪关、庆阳四个机场移交甘肃省人民政府管理。中国民航报报道说,这标志着国务院2002年规定的民航体制改革各项任务圆满完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中国民航发展需要相适应、符合民航行业发展规律并与国际接轨的新型民航管理体制初步确立。
2002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改革民航管理体制的重大决策,并印发《民航体制改革方案》(6号文件)。这是继1980年民航改变原来隶属于军队的领导体制、走企业化道路,1987年民航实行航空公司与机场分立、组建国有骨干航空公司后,民航进行的又一次体制改革,是新中国民航成立以来,最彻底、最深刻的一次改革。
报道从七方面总结了民航体制改革完成的情况。
——航空运输公司与服务保障企业完成联合重组,企业内部重组改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原民航总局直属的九家航空公司和四家服务保障企业联合重组为六个集团公司,于2002年10月11日挂牌成立,资产、人员由民航总局移交国资委管理。各集团内部改革重组工作两年来也取得了重要进展。
——机场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完成。根据6号文件规定,除北京首都机场和西藏自治区内机场外,其他省(区、市)原由民航总局直接管理的90个机场的国有资产和人员平稳移交地方政府管理。机场移交后,民航总局、地区管理局及其派出机构对所有民用机场实行行业管理。
——民航行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顺利完成。经过改革,调整形成了以民航总局——7个地区管理局——26个省(区、市)航空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为主体的政企分开、垂直领导的民航行政管理体制。民航总局、地区管理局及其派出机构转变职能,将主要职责定位于民用航空的安全管理、市场管理、宏观调控、空中交通管理和对外关系五个方面。
——空中交通管理体制改革顺利完成,形成了民航总局空中交通管理局——7个地区管理局空中交通管理局——32个空中交通管制中心(站)为一体的民航空中交通管理体系。不承担区域管制任务的机场的塔台管制由所在机场负责,业务上接受民航空管部门的统一指挥和行业管理。
——机场公安机构随机场移交地方政府管理。
——空中警察队伍组建完成并于2003年底上岗值勤。
——航空运价改革方案和航线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已于2004年颁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