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8日电 据《京华时报》报道,日前,四川有媒体报道,在成都演唱会上,孙燕姿因唱《康定情歌》惹来版权纠纷,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为此要收取门票收入的7%。昨天,该协会有关负责人解释,此纠纷跟《康定情歌》毫无关系,音协提出的收取门票收入的7%是“孙燕姿演唱会的表演权使用费”---这是针对整场演唱会的所有曲目来收取的,根据相关法律,这项使用费必须在演唱会之前支付,但该演唱会的主办方在演唱会前并未支付该费用,已构成违法,如果主办方还不交付,音协准备与之对簿公堂。
该负责人解释:“孙燕姿演唱会的主办方是北京时代新纪元公司,他们在演唱会开始前未支付门票收入7%的‘表演权使用费’,在未办理音乐作品使用许可的情况下举办了演唱会,构成违法。孙燕姿演唱会的下一站是湖南,目前我们已经通知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湖南办事处,准备与主办方协调解决‘表演权使用费’问题,如果主办方还不交付,我们将与之对簿公堂。”
该负责人说,所有在北京举行的演唱会都交付过这项费用;演唱会主办方在北京举办孙燕姿演唱会时,支付过‘表演权使用费’,而当他们转场到成都后,却拒绝交付这项费用。
随后,记者找到主办方北京时代新纪元公司负责人程先生,他极为不耐烦地说:“就算公司同意支付7%的费用也要在演出结束后再交,演出之前谁也不知道票房如何。”(记者赵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