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7日电 据法制日报消息,为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6月28日召开的全国依法行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司法部日前颁布《司法行政机关行政许可实施与监督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该《规则》于发布之日起施行。
《规则》是根据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安排通知的要求,为建立实施行政许可法相关配套制度而制定的。
《规则》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结合司法行政管理实际,对司法行政机关行政许可实施与监督工作的程序作出具体化、可操作性的规定。明确要求司法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事项应当依法设定,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应当依法确定,内设机构在行政许可的实施与监督工作中,应当按照权责明确、分工配合的原则,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优质服务。
《规则》共分七章,分别对申请与受理、审查与决定、听证、监督检查的程序作出细化规定,总共三十八条。同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规则规定,建立健全行政许可实施与监督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