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7日电 据上海新闻晨报报道,尽管新的外贸法已给个人做外贸松绑,但从7月1日至今,上海还没有个人进行外贸经营的登记备案,个人做外贸还在等待首个吃螃蟹者。上海市外经贸委透露,目前还没有接到个人从事外贸经营的登记备案要求。
按照新的外贸法,个人要做外贸,首先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注册,成为一个外贸经营者。但目前对于个体工商户的概念,一般停留在做小餐饮、服装销售等个体经营行为,从事外贸经营的个体工商户还是一项新内容,因此工商部门可能会针对此类个体工商户制订出登记注册必须的基本条件。
“这两天个人前来咨询的比较多。”工商黄浦分局的一位工作人员称。业内人士认为,之所以未出现个人申请,可能是因为前期的准备需要一段时间,估计本月内就会出现一定数量的个人申请。
“随着个人可从事外贸经营业务,可以预见,上海将出现一批个体的国际贸易中介。”上海市外经贸委贸易促进处一位人士认为,这些个体外贸经营者一方面通过外语优势联系国外客户,另一方面帮助国外客户在国内寻觅厂商资源。大批国际贸易中介活跃在外贸进出口领域,将是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
但有关专家也提醒个人投资者要注意外贸风险。风险一方面来自合同,由于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承担无限责任。如果合同条款选择不当,责任承担过大,一旦经营失败,不但个人的经营财产会损失,而且家庭财产也会负连带责任。
另一方面,外汇汇率变动、国际市场行情等商业风险瞬息万变,个人一般从事的是市场变化幅度较大、批量较小、季节性变动大的进出口。这些经营活动容易受到其他商业因素的影响,还将受到政治因素、客户素质的影响。这就要求准备进行外贸活动的个人必须对相关产品、市场、客户信誉相当了解,对外贸规则和国际行情相当熟悉,如此在国际市场中才能做到如鱼得水。
自然人申请做外贸主要程序:
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声明从事外贸进出口业务,并取得相应的营业执照,取得合法的执业资格。
对外贸易经营者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www.mofcom.gov.cn)下载《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到上海市外经贸委领取《登记表》,或登陆上海市外经贸委网站(www.smert.gov.cn)或上海贸发网(www.maofa.sh.cn)进行网上填写备案登记表。
向备案登记机关提交相关备案登记材料。
对外贸易经营者凭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的《登记表》在30日内到当地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税务等部门办理开展对外贸易业务所需的有关手续,即可对外签订合同,从事对外贸易活动。(丁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