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七月五日电 中国人民解放军将大力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央军委为此于日前下发《关于加强军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出台了一系列富有创新性的政策措施。
该《意见》强调,要以科学家和技术专家队伍建设为重点,充分吸纳和利用地方人才与智力资源,努力建设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军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为履行军队的职能使命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突出人才培养,全面提高以科学家和技术专家为重点的人才队伍整体素质。要通过实施军队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工程、加强以博士后流动(工作)站为重点的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建设、设立军队重点建设学科和主干专业首席专家或特聘专家岗位、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完善专家联系制度等具体措施,着重解决当前军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上存在的高层次人才规模数量不够、创新能力不强、使用效益不高等突出问题。
《意见》提出,要充分吸纳和利用社会人才与智力资源。通过特招地方专业技术人才、做好文职人员聘用工作、聘用地方专业技术人才进行技术支援等方式,不断拓宽引才渠道。要简化特招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对于急需的高层次人才,要加大引进力度,在定职定级上给予优惠政策,在工作生活条件上给予优先保障。对于作战部队和边远艰苦地区部队急需的优秀人才,特别是能够解决装备复杂技术问题的专家型拔尖人才,要打破常规及时引进,并可视情将生活基础安排在部队驻地附近的中心城市。在军地通用性强、社会人才资源丰富的专业,设置文职人员岗位,聘用地方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政策待遇。除保密要求较高的部门外,可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聘请地方专业技术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参与军队教学、科研和技术保障等工作,并给予相应报酬。要加强军地学术技术合作,聘请国内外专家到军队讲学,开展学术交流,参与联合科研攻关,在重大任务中提供技术咨询。
《意见》强调,要加大创新力度,不断改革和完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机制:建立专业技术岗位动态管理机制,完善继续教育机制,完善统一有序的人才调控机制,建立进出灵活的人才流动机制,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人才评价机制,完善专业技术人才激励机制,健全和完善专业技术人才代职任职制度,完善专业技术职务任期制,积极推行公示制,建立军队特殊人才安全保护机制。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