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七月五日电(记者曾利明)近期中国内地发生多起亚硝酸盐食物中毒事件,共有四百零三人中毒,二人死亡。
为此,国家卫生部今天发布今年第四次食品卫生预警公告,提醒民众要从正规商业网点购买食盐,千万不要购买私盐、使用来历不明的“盐”类物质,以防止亚硝酸盐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公告要求各地集体食堂,尤其是学校食堂和工地食堂及餐饮单位加强内部管理,严禁购买、使用工业用盐,严防亚硝酸盐食物中毒和投毒事件的发生。
据知,卫生部收到的报告显示:山西省晋中市“万家灯火大酒店”非法使用亚硝酸盐造成一百六十八人中毒;陕西省乾县“春锋食堂”非法使用亚硝酸盐造成一百一十五人中毒;吉林省长春市因不法分子用亚硝酸盐投毒造成一百一十七人中毒;湖北咸宁市一家庭因误食亚硝酸盐造成三人中毒,其中二人死亡。
亚硝酸盐在食品加工中可用作护色剂。其具有很强的毒性,摄入三克可致死。中毒的特征性表现为紫绀,症状体征有头痛、头晕、乏力、胸闷、气短、心悸、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口唇、指甲及全身皮肤、黏膜紫绀等。严重者意识朦胧、烦躁不安、昏迷、呼吸衰竭以至死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