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我们乐队刚出道,在CD CAFÉ演出。底下人头攒动。
演毕我走下台,有人挤到我跟前,与我握手:你们乐队很牛B,你们还要继续努力。(革命尚未成功,同志还需努力!)
这个人是崔健。
大约是小学五年级,在电视报上看到《一无所有》的简谱。
我喜欢那一句:可你却总是笑我,一无所有。
我是个早熟的人,小学五年级就染上了文青的毛病,写着古体诗,觉得自己像黛玉MM,孤苦伶仃却心比天高。
其实没有人笑我,我当然也不会一无所有。
我对崔健没有太多感觉,直到后来看到现场,看到他吉他的节奏和律动,有如不安分的兽。
五岁的时候,我喜欢爬上极高的天梯,一个人呆在上面。
十五岁的时候,我性格开朗,成绩优秀,喜欢大声笑。
二十一岁的时候,爱上了一个男人。我喜欢听别人提起他的名字,自己却不爱说。
有一次他喝醉了酒,一个人在黑黢黢的村子里踉跄而行。我远远地跟着他,不肯叫他名字,也不肯掉泪。
因为爱他,我轻易地爱上了同他一起的乐队,他的鼓手老婆,他的同行,他的乐评人,他的老板,他的制作人,以及报道他们的报纸。我爱上他居住的村庄和他的邻居,以及开往村庄的破败小巴。我爱上了阳光,在阳光下突然的失声痛哭,我爱上大街上一切的噪音,突如其来,转瞬而逝。我爱上超市,爱上繁华的物质,温暖的肉体,我爱上了和我同住的女孩子,她的疾病以及她死去的母亲。我爱上萧条寂寞的学院生活以及黑暗中难以启齿的情欲。我爱上那些轻浮放浪的华服少年,忍受并原谅了一切谎言和不公正。
我害怕华灯初上的城市,熙熙攘攘的陌生人群。穿过无数个富丽的商厦,我看到一件灰色的毛衣,在商场灯光之下,它厚实、温暖。但是许多年前,我还不能买下送他。
两年前的情人节,是我们几支无名的乐队,在天津的体育场为崔健暖场。
我看见崔健在台上,万人欢呼。
我忽然想起了1998年。我与他一起坐车到石家庄看崔健的演出。当崔健的歌声在体育馆回荡,我看到坐在我身边一直沉默的他,霍然起立。
身为一个命定的吉他手,他热爱这些:节奏、律动和热血的声音。
那时,我亦下定决心,成为与他一样的人。
那时,不过是一个学院女子。后来,我真的做了一个摇滚乐队的主唱。后来的后来,我录完了一张唱片。有人说好,有人骂,但是所有的歌都是为这个人唱的。尽管,我再也没有见到他。
青春将远离我们的身体,崔健将永远在灯光闪耀的舞台之上。
而他将永不在我身旁。
众人欢呼,我的眼泪终于夺眶而出。(来源:青年参考 文/吴虹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