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六月三十日电 题:注重法治精神,依据《基本法》开展工作--访香港立法会主席范徐丽泰
中新社记者方青木 尹丹丹
在香港回归七周年之际,第二届立法会即将完成四年的任期。对于回归后立法机关的工作,香港立法会主席范徐丽泰在接受本社记者专访时表示,截至本月二十四日,七年来立法会共审议通过了三百三十一条法案(其中三百一十八条是由特区政府提出,其余十三条由议员提出),审议通过的附属法例有一千七百五十八条,另外还通过了三百四十五项具立法效力的议案。她说:“在回归以后,我感觉香港立法会忠实地履行了自己的责任。”
范徐丽泰曾任特区临时立法会主席、首届立法会主席,二OOO年再度被议员选为第二届立法会主席。她认为,第二届立法会工作基本如常,大部分审议的法案都是由特区政府呈交过来的,当中除了五条在轮候名单上来不及审议的法案,会在今届会期完结时失去时效外,其他的大致都完成了审议工作。
范太说,特区政府提出来的法案,绝大部分在立法会都获得通过。其中,约有六成六的法案是经修改后通过的,其他的无须修改便通过。有些争议性强,复杂程度高的法案,需要审议的时间要长一点。当然,落实《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是个例外,最后是特区政府根据当时的政治和社会情况,决定不再就《国家安全(立法条文)条例草案》进行余下的立法程序。
她指出,到今年六月二十四日,立法会在回归后一共审议通过了一千七百五十八条附属法例,通过了三百三十一条法案(其中有二百一十九条是经修正之后通过的,一百一十二条无须修正便通过)。而单以第二届立法会而言,四年来共审议通过了八百二十五条附属法例、一百二十二条法案(其中有八十五条是经修正之后通过的,三十七条无须修正便通过)。
若说第二届立法会工作与第一届有何不同,范太认为,一是近年事务委员会召开联席会议的次数越来越多,而且对有关事件的反应非常快。例如,环境事务委员会与规划地政及工程事务委员会曾于去年十二月八日举行联席会议,讨论中环填海工程第三期及湾仔发展计划第二期的事情;另外,规划地政及工程事务委员会与民政事务委员会则于去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举行联席会议,讨论西九龙文娱艺术区发展事宜等。
此外,第二届立法会所成立的专责委员会也相对比较多,例如:公营房屋建筑问题专责委员会,以及调查政府与医院管理局对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爆发的处理手法专责委员会,而第一届只有一个专责委员会,主要是处理机场大混乱的事件。
《基本法》第六十六至七十九条就立法会的组成、任期及职权订立了规定。立法会的职权包括制定法律;审核及通过财政预算、税收和公共开支;以及监察政府的工作。在监督政府方面,范太说,现在市民对社会上所发生的一些事件,很多时都希望立法会能够邀请到政府官员就这些事件在公开的情况下进行解释。
她承认,由于社会的诉求不断增加,第二届立法会的工作量增加很多。例如,立法会秘书处为有关委员会会议提供服务的次数,在一九九九年至二OOO年的十二个月里有八百零七次,二OO二年至二OO三年的十二个月里有八百四十次,二OO三年至今的次数虽未完成统计,但相信一定会更多,因为今年是选举年。
作为立法会主席,范太强调,一直以来,她的处事作风就是:“公正、公平、公开”。一方面要保障议员们的言论自由,另一方面要保障提上议程的内容必须符合议会的规则。她认为,作为立法机构,对法治精神要特别重视,就是要按制度来办事,而不是由个人喜恶来办事。
回归七年来,范太表示,从立法机关来讲,“一国两制”方针总体上得到了落实。立法会的《议事规则》按《基本法》来修改,而立法会的工作也是按《基本法》所赋予的职权来做。对此,她感到很欣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