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日电 昨天,审计署驻武汉特派办新闻发言人表示:披露“长江重要堤防存在质量隐患”并非“表功”。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6月23日,李金华审计长在审计报告中指出了长江重要堤防隐蔽工程存在质量隐患等问题。6月25日,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重要堤防隐蔽工程建设管理局办公室工作人员李进,在接受央视《经济半小时》栏目电话采访时,称审计部门是受请开展相关审计的;审计报告披露的问题是隐蔽工程局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自查出来的;披露隐蔽工程质量问题是审计部门为了“表功”。
审计署驻武汉特派办新闻发言人指出:首先,审计利用国债资金建设的长江重要堤防隐蔽工程,是按照审计署2003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统一安排进行的,所谓“受请审计”,既没有任何根据,也违背审计工作常识。
其次,审计署揭露的长江重要堤防工程留下质量隐患问题,既涉及建设单位内部人员,包括长江水利委员会某副主任(正厅级),也涉及施工、监理及石料供应等单位,现已正式逮捕21人。
审计报告披露存在问题的工程标段,都已经过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处、工程监理和施工单位验收,并被评为优良工程。所谓问题都是在工程验收之前自查出来的说法,严重违背了客观事实。
最后,李金华审计长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上一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是一项法定的例行工作,是我国审计法赋予审计机关的基本职责。审计报告指出长江堤防工程中存在的问题,正是国债资金建设项目审计中一个典型案例,何来“表功”?(从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