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9日电 中国民航总局最近出台了发生航班延误后对旅客进行补偿的指导意见。经济补偿可以采用现金、购票折扣和里程等多种方式,由航空公司自行制定实施办法,从7月1日起实施。另一方面,为了促进航空公司重视和加强航班正常工作,努力提高航班正常率,民航总局出台了促进航班正常的硬性措施:航空公司的航班正常情况将与航线(航班)经营权挂钩。
航班延误经济补偿可用多种方式
据新华网报道,中国民航总局运输司负责人介绍说,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除按照《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做好航班不正常情况下的服务工作外,还应根据航班延误4小时(含)以上不超过8小时、延误8小时(含)以上不同延误时间的实际情况,对旅客进行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可以采用多种方式,航空公司应根据并尊重旅客本人的意愿和选择,通过现金、购票折扣和里程等方式予以兑现。具体的补偿办法和方案由各航空公司在此框架内制定。
这位负责人说,经济补偿一般不在机场现场进行,航空公司可以采取登记、信函寄回等方便旅客的办法完成经济补偿。目的是为了避免进一步延误后续航班和旅客,防止空勤人员疲劳驾驶形成飞行安全隐患。
负责人指出,旅客因航班延误造成损失与承运人发生索赔争议,应按有关法律程序处理。
对航班正常出台硬性措施
另一方面,为了促进航空公司重视和加强航班正常工作,努力提高航班正常率,民航总局出台了促进航班正常的硬性措施,从7月1日起,航空公司的航线经营权和航班正常挂钩。
民航总局运输司负责人说,民航总局要求航空公司建立航班正常报告制度。各航空公司每月10日前要向所在民航地区管理局报送上月航班正常报告书,并上报民航总局;各航空公司内部要建立航班延误即时报告制度,及时、妥善地作出处理。凡发生延误2小时以上的航班,必须即时报告当日值班领导;凡发生延误4小时以上航班,必须报告民航地区管理局和安全监管办公室,地区管理局和安监办对延误航班的处理进行督促检查。
这位负责人介绍,航空公司的航班正常情况将与航线(航班)经营权挂钩。对今年上半年航班正常率、航班计划执行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的航空公司,在审定下一航季航班计划时,限制其航班总量的增加;对前一季度航班正常率较低的航空公司,停止审批下一个季度的加班包机飞行,在运输旺季,有限制地审批加班包机飞行;对擅自改变所给定的航班时刻,或售票时刻与公布时刻不一致的航空公司,撤销此航班经营许可和飞行时刻;涉及旅客多、时间长且处置不力的延误事件的责任公司,暂停或撤销此航班(或航线)经营许可。
此间专家评价说,民航总局出台的以上硬性措施,旨在促使航空公司重视航班正常工作,大力减少航班延误,改进延误航班的信息告知和服务工作。(据新华网,记者林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