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8日电 据新华社报道,高考录取工作即将开始,北京市教委日前提出六项要求,强化监督,切实遏制“点招”“招生乱收费”等不正之风。
这六项要求是:一要进一步落实招生录取工作中的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施分级管理责任制,责任到人,并加强责任考核和监督检查。
二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党组提出的“三不准、一禁止”的规定。教育系统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不准擅自扩大招生计划、不准特批未达到录取条件的学生进入学校、不准利用职务和工作的便利向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等学校递条子、打招呼;禁止招生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参与社会中介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介绍、拉拢生源的任何活动”,坚决抵制“说情风”的干扰和社会上腐败行为的侵蚀。
三要强化对招生录取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坚持纪检监察部门审核制度,注重监督实效。
四是要切实遏制“点招”“招生乱收费”等不正之风。
严格禁止学校在招生中搞变相高收费或“双轨”收费,禁止以降分录取的形式高收费、乱收费。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增加计划”定向“”赞助“等名义向考生乱收费,禁止任何高等学校委托”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和收费。
五要严肃查处招生违纪舞弊案件,并按照规定追究有关责任者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六是各高校要“依法治招”、综合治理,建立和完善自我约束和监督制约机制。
任何高校在录取过程中都不得随意更改在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各项承诺。(李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