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8日电 据新京报报道,民航总局透露,《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日前正式出台。根据这份意见,今后乘客在坐飞机的时候,如果是因为航空公司自身造成的长时间延误,将有望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
同时,国内正常航班报告制度从7月1日起实行,航空公司航班延误4小时以上必须及时报告民航管理局。
据了解,民航总局的指导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第一,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标准分为两个,一个是延误4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另一个是延误超过8小时以上。对于这两种情况,航空公司要对旅客进行经济补偿,补偿可以通过现金、购票折扣和返还里程等方式予以兑现;在航班延误的情况下,为了不再造成新的延误,经济补偿一般不在机场现场进行,航空公司可以采用登记、信函等方式进行;机场应该制止旅客在航班延误后,采取“罢乘”、“占机”等方式影响航班的正常飞行。
民航总局表示,具体补偿标准和补偿方案由各航空公司自行制定。按照民航总局的计划,今年国内所有航空公司都将制定并公布《旅客服务承诺》,对航班延误给予旅客补偿的标准和办法是其中的主要内容。
民航总局李军副局长强调,民航总局将把航空公司的航班正常率与其航线(航班)经营权挂钩。
针对民航总局公布的《指导意见》,尽管目前国航、东航、南航等六家航空公司都已经公布了《旅客服务承诺》,但其中对于航班延误的具体赔偿仍然只是“一纸空文”。
在某航空公司《顾客服务计划》中规定,“航班延误2小时以上,恰值就餐时间,公司会提供免费餐饮;航班延误超过4小时,公司会提供免费宾馆休息及接送服务……”并没有对航班延误4小时以上及航班取消的补偿提出任何承诺。
而其余几家航空公司的《服务承诺》也是大同小异,不约而同地对航班延误表示重视,而对航班延误后对旅客的具体赔偿标准则予以回避。
航空公司有关人士认为,事实上目前讨论的经济赔偿只是航班延误后的一种解决方案,航空公司无论是提供免费机票、免费升舱、赠送里程累积分、提供免费食宿,还是按照乘客普遍要求的那样直接采取现金补偿,都无法最终满足乘客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