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的最后一周,蔓延大半个中国的“电荒”没有丝毫缓解。而此时,一份触目惊心的审计报告,又将本已备受指责的电力部门,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
6月23日,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提交了一份“原国家电力公司领导班子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报告,披露“该公司领导班子决策失误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
报告主要从决策失误、损益不实和国有资产流失三个方面,概括了与“原国电”高层有关的一系列重大经济问题,违规金额高达211.4亿元。其中,决策失误造成损失或潜在损失78.4亿元(其中因个别领导违反决策程序或擅自决策造成损失或潜在损失32.8亿元,占42%);损益不实78亿元;国有资产流失45亿元;个别领导经济犯罪涉案金额10亿元。
“这些钱足可以新建十几座大型火电项目,那样的话,现在的‘电荒’也就不至于如此严重。一位业内人士愤愤然将眼下的缺电与“原国电”的败家之举联系起来。
姑且不论“原国电”所谓的“决策失误”与当前的“电荒”是否有因果联系,仅所列的上述数字,足已令人愕然。
“原国电”灰飞烟灭
李金华的报告甫一出炉,社会各界无不瞠目。
但无论是电网公司、发电集团,还是电力辅业公司,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均表示,自己与原国家电力公司没有关系,“原国电”的一系列重大经济损失并未影响到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
事实上,“原国家电力公司”确实已成为历史的范畴。
2002年3月,国务院正式批准了以“厂网分开、竞价上网,打破垄断,引入竞争”为宗旨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即:国务院5号文件)。12月29日,在原国家电力公司的基础上,中国电力新组建(改组)的11家公司宣告成立。至此,“国家电力公司”寿终正寝,其电网、电源及辅业资产相应被两家电网公司、五家发电集团公司和四家辅业集团公司所取代。
2002年10月18日,即在“原国电”被拆分前夕,原国电公司总经理、国电电力(600795)名誉董事长高严突然失踪。尽管坊间传闻其因涉嫌“国有资产流失”而被中纪委调查,但时至今日,高对于大多数电力系统职工来说,仍是一个谜。
至于审计署报告披露的林孔兴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林孔兴,两年前已不再担任华中电管局局长、华中电力集团公司总经理职务,其最后一个社会职务——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副理事长,也于案发后的今年5月,被中电联通过正常程序罢免。据报告称,林案牵涉到“原国电”高层30多人,均已被捕。公司被拆分、领导在逃或被捕,所有的事实似乎给了“原国电”资产的继承者们一个“心安理得”的理由。
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
事实上,国家审计署早在高严外逃后不久,便开始着手对“原国电”展开全面审计。
“只是出于保密的原因,审计署不宜过早公布审计结果。即使我们现在看到的这份报告,也没有公布全部案件。”一位熟悉审计工作的业内人士对记者说。
至于“原国电”内部集中出现如此严重经济问题的原因,电力及审计界人士认为,是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
作为中国电力的生产及运营者,“原国电”继承了“原电力部”下属的五大区域集团公司、七个省公司和华能、葛洲坝两个直属集团,在全国电网、发电和供电资产中,分别占据100%、45%和70%的份额,掌握着全国电力行业2.5万亿元资产中的1.8万亿元。
由于电力工业的自然垄断特性及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性,再加之电力部门的市场化改革远远落后电力工业的发展,因此,“原国电”在中国的绝对权力不言自明。
“原国电”实行“厂网合一”的管理体制,即:发电、输电、供电三大环节,均由公司统一掌握。三环节有机联系,密不可分,因此,“原国电”是彻头彻尾的电力“托拉斯”。
由于“厂网一家”,“原国电”内部普遍存在“关联交易”与“转移支付”,这也成为“原国电”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渠道。
据了解,上世纪90年代初,电力系统为安置富余人员,开始大搞“多种经营”,如:与电厂相关的检修企业、与电网相关的建造安装企业等,都相继从电力主业中分离出来,独立运作。
至2000年,全国电力系统多种经营资产总额达1880亿元,净资产约50亿元,净资产收益率11.6%,远高于电力主业的投资回报。其从业人员也达80万之众,且涉及一、二、三产业,全国电力“多种经营”法人企业达9600多个。
但一个严峻的事实是,电力系统的多种经营并未从安置型、服务型发展为规模效益型,进而达到产业化。全国90%以上的电力“多种经营”还要依托电力市场的内部项目,做的全是“关联交易”。
此次,审计署审计发现,“原国电”国有资产流失45亿元,其中,因违规处置资产、通过关联交易让利,造成国有资产向“多种经营”企业流失29.7亿元;因违规对外投资、借款、担保以及其他违规违纪问题,造成损失15.3亿元。
“即使今天,在上市公司中,利用关联交易转移、侵吞国有资产的现象也屡见不鲜,而在计划经济色彩浓厚,又‘殷实富足’的‘原国电’,此种现象如此严重,并不奇怪。”在“厂网未分、监督不力、垄断经营”的“原国电”时代,种种腐败伴随着绝对的权力日益滋生。
“原国电”不是电荒“替罪羊”
对于审计署报告反映出的“原国电”的种种“失误”,与当前形势严峻的“电荒”的关系,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二者并不构成本质上的因果联系。
电力专家陈青达对记者说:“将缺电全部归咎于电力部门并不公平,电力部门从来都是按照有关部门的宏观调控措施进行生产的。”
据悉,当前,我国的“电荒”已从去年的结构性缺电演变为总量性短缺,即“硬缺电”。而原国家计委“三年不准新建火电项目”的命令性调控,和目前发改委主导的没有丝毫改观的电力项目行政审批制度,都应该不同程度地为当前的“电荒”承担责任。
“中国目前的缺电有些‘四不象’:宏观调控没有统一机构,发改委能源局处于实际的缺位状态;电力投资没有完全放开,行政审批制度还在或多或少地阻碍着电力发展;销售电价受政府严格监管的情况下,上游电煤已然完全市场化;而‘原国电’又已完全拆分,电网、电厂、电力辅业之间,还有诸多利益关系没有理顺。于是,在电力行业从严格计划走向完全市场的混沌过程中,在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刺激下,‘电荒’不期而遇。”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对记者说。文/崔毅
来源:中国经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