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6日电 据云南日报报道,云南省委、省政府对大姚地震救灾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高度重视,责成省级有关部门和所涉及的州、县党委、政府对所查实的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要求各地各级采取有力措施,保证救灾资金在震区恢复建设中发挥最大效益。
据介绍,云南省根据国家审计署对大姚地震救灾资金审计意见,对所存在问题进行了认真清理、检查、处理和整改。对已查实的报灾不实、套取救灾项目建设资金的宾川县金牛镇罗官村委会办公楼、平川镇人饮管改造和底么倒虹吸配套输水沟工程,取消项目,所拨付的35万元资金由上级财政收回用于民房恢复建设。对查实被有关部门及乡镇政府挤占挪用的3086.02万元资金,全部收回,用于恢复建设项目。对姚安县草海、大姚县松子园两个统建点建设标准过高的问题,正在修定方案,降低建设标准。对少数干部在救灾资金的管理和分配中工作失职,个别干部以权谋私、涉嫌侵占、挪用救灾资金问题,楚雄彝族自治州、大姚县已对所涉人员进行了严肃查处:昙华乡原副乡长李如林严重以权谋私、失职,已给予开除党籍、撤销副乡长职务的处分,并取消其违规参加统建亲属的入住资格;该乡党委书记、乡长、乡纪委书记和其他涉案的乡村干部共10名违纪人员分别受到开除党籍、撤销职务、党内警告等相应处分。
另据介绍,截至6月初,大姚地震灾区民房开工42455户,占计划数的90.7%,完工38859户,占计划数的83%,受灾群众可在7月底前迁入新居。除民房外的其他567个恢复建设项目中,已开工项目284个,占50.9%,已完工项目149个,占计划数的26.3%,恢复建设工作总体进展顺利,可在年底如期完成。在下一步的恢复建设中,云南省将认真贯彻落实审计建议,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的制度化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探索和完善救灾工作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救灾工作制度,确保圆满完成恢复建设任务。(王咏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