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5日电 据证券时报报道,为了加强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诚信建设,完善证券市场诚信体系,促进中小企业板块规范发展,深交所日前发布了《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诚信建设指引》。《指引》指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积极主动地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据介绍,《指引》除了较主板增加了一些特殊规定,同时为中小企业板块下一步的管理和制度创新预留了空间。在诚信档案建设方面,深交所将从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工商税务部门、银行、司法部门及其它自律机构获取关于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人员的诚信信息,可以通过网站或采取其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上市公司诚信档案的有关信息。而在建立上市公司诚信评估体系方面,中小企业板块“制度建设实验田”的特点也得以体现。如《指引》称,深交所将根据上市公司诚信评估结果对其实施分类监管;在为上市公司再融资出具持续监管意见时,深交所将把上市公司诚信评估结果作为重要依据;建立上市公司诚信信息交换制度,及时与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交换上市公司诚信信息和评估结果。
《指引》中除了强制性条款外,还增加了一些鼓励性条款,体现了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利的一些具体举措。如上市公司可以在章程中规定,在董事会成员中由单一或者具有关联关系的股东提名的董事人数不超过半数;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可采取累积投票制度,可选举一定比例的由中小股东提名的董事进入董事会,并可规定独立董事中至少有一名由中小股东提名的候选人担任;上市公司应当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可以采取现场表决、通讯表决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表决形式,广泛征求中小股东的意见等。(冯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