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六月二十四日电 (记者 朱大强)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今天在此间强调指出,要把司法为民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全过程,力求在实效上下功夫,始终把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多办利民之事。
肖扬是今天在国家法官学院举办的首期全国基层法院院长培训班上讲此番话的。
肖扬要求各基层法院:
一是要把保护人民群众整体的合法权益作为审判工作的重要价值取向,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护人民群众的诉讼权利,实现司法保民。
二是要在诉讼程序的安排上依法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尽可能为群众参与诉讼提供时间、地点上的便利,在审判过程中引导人民群众合理诉讼,实现司法便民。
三是要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降低司法成本和诉讼成本,减轻人民群众的负担,依法救助弱势群体,确保他们打得起官司,实现司法利民。
四是要依法打击犯罪活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各类纠纷,在审判中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从根本上解决争议,实现司法安民。
五是要在司法活动中注重人文关怀,多做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通过审判,服务群众,在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都要贴近人民群众,杜绝侵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恶劣作风,实现司法亲民。
六是要做到审判的公正高效,花大气力解决“执行难”的问题,树立法官清正廉洁的形象,使司法审判取信于民。
肖扬指出,司法为民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我们必须把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作为一件大事、实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