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1日电 据《旧金山记事报》报道,当被控虐待伊拉克战俘的美军士兵本周被军事法庭审判时,他们将面临着一个与美国民事法庭相类拟的审判程序,但军法审判也存在着一些非常不同之处。
七名士兵将因他们在阿布格莱布监狱的虐俘行为而面临司法审判。西维茨军士5月19日在一军事法庭上承认有罪,并被判处一年徒刑。另外三名士兵将于星期一开始审判前的听证会。另外一名士兵已经完成了第32条款的听证会,但军方还没有宣布她是否会面临军法审判的决定。另外两名女兵英格兰和哈尔曼则将于本月底进行第23条款的听证会。
专家们称,这些士兵面临的审判在许多方面与一名在刑事法庭上面临指控的平民被告相类拟,但是在程序和本质上也有着很大的不同。军法审判程序最初是被设计作为指挥官来维持秩序、纪律和服从命令的指挥控制体系的一部分。军法审判仍然有着鲜明的军事特色,这一系统仍然在被告指挥官的控制之下,他任命调查人员和检查官,并拥有决定判决是否执行的最后权力。
前军事法官巴里说:“指挥官将决定是否进行调查、是否对某人提出指控、指控的罪名是什么、是否进行军法审判,是否对被告网开一面。”
每名被控告的士兵都将面临第32条款的调查,第32条款的调查者由被告的指挥官任命。面临指控的士兵将有权获知甚至参与第32条款的调查。他可以要求目击者作证,并可获得一名律师的辩护。调查军官将向被告的指挥官提交一份是否有足够证据进行军法审判的建议报告。指挥官可以接受、拒绝这一报告或者下令进行新的调查。
专家称,军事司法系统所具有的不同之处是有意这样设计的。在尽可能离战场近的地方举行审判可以使目击者在不影响他们执行任务的情况下出庭作证,而且使案件的审判能够考虑它所发生的背景。专家称,由于要考虑案件发生的背景,所以军事审判的陪审员都是军方人员,通常是从来自于被告同一地区的部队人员中抽调。(固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