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太原六月十九日电 (记者张恩)今天,山西国有重点煤矿企业的三十六万职工眉开颜笑。这些职工全部参加社会统筹工伤保险,从而告别山西五十多年企业自我保障的工伤福利制度。
来自山西省煤炭工业局的消息称:由于多种原故,山西国有重点煤矿企业均未参加社会统筹工伤保险,平日解决工亡、工残职工及其直系亲属的福利待遇事宜,多是沿续以往企业自我保障型的模式。由于企业经营、效益、管理不尽相同,导致工伤职工待遇标准不一,工伤认定不规范等。
据介绍,山西国有重点煤矿企业工伤保险待遇涵盖职工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待遇、护理费用、辅助器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医疗及就业补助金。
今后,若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涉及民事伤害赔偿的工伤待遇,除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外,其他相关赔偿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由企业工伤保险办事机构或工伤职工所在单位按规定补足差额。
据了解,山西省国有重点煤矿企业多为有五十多年历史的老矿区,现有职工三十六万人,老伤残职工共约两万人,工亡职工遗属一万六千多人。去年新发生工伤事故死亡五十一人,伤残一千七百零一人,每年支付工伤职工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约六千二百八十万元人民币。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