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4日电 最新一期《财经时报》载文称,来自全国人大、财政部、国税总局的消息证实,推迟了半年的东北地区增值税转型试点,将于7月1日开始实行。增值税转型试点之所以推迟半年,主要因为过热的宏观经济环境。据全国人大专家解释,“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的增值税,客观上有刺激投资的作用”。
2003年底,根据国务院安排,在东北确定8个行业实施财政部、国税总局制订的试点计划,将增量机器设备的进项税纳入增值税的抵扣范围。试点原订今年1月1日开始实行。
报道援引财政部科研所研究员刘尚希的话称,中国在1994年税制改革时,考虑当时投资比较热的现实情况,没有一步到位地同时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因为生产型增值税有抑制投资的作用。按经济学理论,在经济减速的时期,应是增值税转型的最佳时期。
另一方面,多年来影响增值税转型的主要原因是担心带来财政减收。据财政部测算,在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中,机器设备大约占2/3,房屋建筑物约占1/3。机器设备与产业结构、经济结构的调整及企业的技术进步关系更加密切。因此,增值税转型暂时只考虑机器设备的抵扣。按此测算,全国统一实行增值税转型,当年就将减少财政收入500亿~800亿元。
中国的财政收入中,将近94%来自税收收入;而在目前共23个税种中,增值税占整个税收收入的40%。专家指出,增值税转型就意味着税基缩小,在税率不变的情况下,必然减少财政收入;要想财政收入不受影响,只有在缩小税基的同时提高税率。但中国现在的增值税税率是17%,在全球属中上水平,提高税率会影响企业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增值税转型改革将不会提高税率,而以财政减收的方式承担成本。
另外,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也不会扩大。目前中国一些行业仍实行营业税,如建筑安装、交通运输、金融保险、文化、体育、娱乐服务业等。
中国现行的税收管理体制是税种分税制,营业税属于地方税,增值税是共享税。如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就等于缩小营业税的征收范围,这涉及地方和中央的利益再分配以及整个预算管理体制的改革。目前营业税在地方政府的税收收入中占比最大。(王长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