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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福建省中南部的安溪县,居然是中国短信诈骗者的大本营。在该地,诈骗者多为家族式操作,且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团伙成员彼此为熟识的乡邻亲戚,生人难于介入
文/刘溜
6月1日,公安部发布消息,将于6月初到7月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治理利用手机短信和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此次行动以福建为主战场,而福建省的重中之重是安溪县——那里有“亚洲最繁忙的短信基站”。
拇指经济的“灰指甲”
“一听到手机短信声响了,就猜想谁记起我来了,充满期待地打开一看,却是什么卖假证的或是中奖的,有时一天好几条,气都没处发”,在一家报社工作的李佳说,“最近这些人越来越大胆了,现在替人报仇、卖枪械的短信都能收到。”
坐拥每年2200亿条(2003年)的短信发送量,火热的“拇指经济”是世界第一手机大国——中国繁荣的象征之一。然而,昼夜飘荡在国土上空的无数短信,在方便人们沟通,为电信业创造大量利润的同时,正在被越来越多的不法之徒利用,成为实施骚扰甚至诈骗的载体。
2003年9月初,山东济宁的一名公务员杨某被骗走8万多元,在几欲寻死的情况下向公安部门报了案。此前,杨某接到一来历不明的短信,被告知他的手机号中了大奖,这位老公务员信以为真,按短信发送号码打过去,对方给了个银行账号,要求先寄去税费,然后是邮费。后来又说是中了更大的奖,税费、保险费和邮费也要增加,杨某一一照办。
如此几番,杨某共寄去82840元后,对方再也联系不上,手机号拨打为空号。受此打击,身体本来就不好的杨某一病不起。
这起短信诈骗案被定为福建省公安厅督办的8件重点案件之一。今年4月9日,在刑侦部门与技术支队的配合下,王江霖、陈梅月和王栋君等嫌疑人在安溪长坑乡被抓,该团伙涉嫌分别诈骗各地群众40多万人民币。
还有更多听起来不可思议的诈骗案:广州市某工商局出纳为得到“六合彩特码”,将200万元公款汇给诈骗犯罪分子;北京某著名大学一位退休老教授,被安溪籍骗徒以电话号码中奖为名骗取14万余元;广东省东莞市农民陈某3天之内先后22次汇款,一共被骗走101万元。
更多的人不愿报案,即使诈骗嫌疑人被抓,要找举证人,多数受害人也不愿站出来。
公安部刑事侦察局的丛民处长介绍说,一方面,受害人要面子,不愿让人知道自己的愚昧;另一方面,有些受害人本身就是“六合彩”彩民,做过违法行为,更不敢站出来。
丛民说,这些案件的嫌疑人大都是福建人。大约在2001年,因为往来频繁的缘故,短信诈骗从台湾传入福建,并迅速蔓延到广东、江西、江苏等其他省份。以江苏为例,2001年仅立案3起,今年第一季度立案即达14起。
从今年4月15日开始,福建省公安厅已先于全国在该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打击短信诈骗专项行动。截至5月20日,共破获此类案件15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7名,摧毁犯罪团伙23个75人,缴获了一大批电脑、手机卡、银行卡等涉案工具,涉案金额达500多万元。
安溪:短信诈骗根据地
安溪县,位于福建省中部偏南,一个林壑优美的地方,名茶铁观音的故乡。然而近两三年来,安溪却成为中国短信诈骗的“根据地”,专门以手机短信诈骗为生的安溪人数量过千,受骗人遍及全国。福建省内的诈骗嫌犯尤以安溪人居多。
福建省公安厅刑侦总队侵犯财产案件侦查队队长邹起说,这些从事手机短信诈骗的安溪人多为家庭式、家族式操作,发送短信——与受害人电话联系——取款——记账,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一个手机短信诈骗团伙一般由头目和负责发送短信的“小工”组成。成员大多彼此为熟识的乡邻亲戚,生人难于介入。
为避侦破,诈骗分子通常把短信群发器——当地俗称“土炮”——趁天亮时分埋在山上,充电、与其他工具连接好,一一弄妥后,“土炮”便可自行向外大量发送短信。诈骗分子回到住处,坐等上当者来电。
“土炮”是最初的诈骗工具,如今有人开发出短信群发系统软件,用手机与电脑连接,上网后就可选定号段向某个地方的手机用户发送短信,比如从13901130000到13901139999这个号段就有1万个手机号,不管是否为空号,全部发送。平均每2~5秒钟发送一条,一台电脑最多可连接8部手机,一天可发几十万次。
如此大面积撒网,总会有人上当。以此方式,短信诈骗犯龚建全1个月内就骗取手机用户汇款53笔计133067元。
而诈骗活动所需的成本却非常低。电脑、手机及一台不过几百元的群发器,总共也就一万元左右,有些地方还可以短信包月,每月不过支付一千出头的短信费,就可以无限量发送。“低成本、高回报,引得越来越多的诈骗分子采取了这一新式手段。”邹起说。
据安溪移动公司统计,在短信诈骗高峰期,安溪境内一天发出的短信有上百万条之多,特别是有关“六合彩”、抽奖中奖等方面的短信满天飞,故安溪基站曾一度被称为是“亚洲最繁忙的基站”。
难以追查的隐身人
在警方看来,跟其他案件相比,短信诈骗案件的嫌疑人仿如隐身人:作案时大多使用无记名不挂失的手机卡,用假身份证或外来务工人员的身份证在银行开户,办理通存通兑储蓄卡。
他们不断变换上网地点;只与受骗人电话联系,跨地区流动作案,甲地发送信息,乙地联系、丙地取款。一旦受害人将款项存入指定账户,诈骗分子即从自动取款机将钱取起,数额较大的则通过转账后再取,且不断变换取款地点,形式复杂如洗钱。
警方一旦抓获诈骗嫌疑人,又要面临前文所述的取证之难。
困难还来自不同地区之间的隔阂,“2003年,福建省开展了首次打击短信诈骗行动,我们抓到了一批诈骗嫌疑犯,需要找受害人进行举证——有95%的受害人是外省的。我们就给许多省市发函,请予以协查,然而绝大部分地方都没有回音。按公安部规定,案件发生地必须要受理。”邹起说。
针对这种情况,公安部对全国的打击行动进行了统一部署,要求“立案地公安机关要求扣押或冻结银行账户资金、追捕逃犯、异地采取强制措施的,涉案地公安机关要大力协助,不得推诿”。
问题是,从福建的经验来看,短信诈骗往往会在集中打击过后不久即死灰复燃,甚至比以前更为猖獗。
邹起认为,韩国在这方面的经验值得借鉴,比起中国,其手机诈骗现象出现得更早,为害更众。2001年起,韩国采取一户一网、机号一体的手机号码入网登记制。并且规定广告商在发布手机短信广告时,必须注明“广告”字样和发送者的单位、电话及手机号码。如果手机用户不愿意接收该信息,所产生的电话费将由广告发送者承担。为保护客户的隐私权,商家在每天晚9时至第二天上午8时之间不得发送短信广告。另外,韩国情报通信部还规定,对滥发垃圾短信者将处以最高8500美元的罚款。此后,短信诈骗案例大为减少。
眼下,公安部正协调信息产业部门加强对手机短信的监控和管理,力争实行手机卡销售实名登记制度,封停涉案手机,采取技术手段制止“垃圾信息”泛滥蔓延,发布防范手机短信诈骗的警示信息;协调金融部门进一步落实银行卡开户实名制,加强监管。
然而,短信息内容提供商、移动通信运营企业及短信息使用者,在信息安全方面各有何责任与义务,必须由立法来加以明确——这却非一时一日可竟之事。
在2004年的“两会”上,一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都曾针对手机短消息发送的无序状态,提出了立法建议,但由于涉及各方利益甚多,当时并无结果;而酝酿了一二十年的《电信法》,也由于类似的原因,至今难言出台之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