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1日电 深圳朗科(Netac)公司起诉北京华旗资讯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华旗公司”)侵犯专利权一案于6月1日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深圳朗科公司胜诉。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被告华旗公司、深圳富光辉电子有限公司(华旗的代工厂)和深圳市星之岛贸易有限公司(华旗的代理商)立即停止侵害朗科公司ZL99117225.6号发明专利权的行为。即立即停止生产、销售爱国者迷你王闪存盘,包括迷MP3型闪存盘产品;判决被告向朗科公司赔偿侵权损失合计100万元。
至此,有“中国IT知识产权第一案”之称的闪存盘专利案以深圳朗科公司的胜诉宣告结束。
“这是朗科公司在发展与维护自主知识产权道路上获得的一次重大胜利!它体现了中国在IT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远见与正义。”朗科公司总裁邓国顺在朗科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它让那些对发展自主知识产权还犹豫不决的人们从此握紧了表明决心的拳头,它为所有在技术创新方面付出无数辛勤劳动的人们传来了福音。
朗科公司是全球移动存储及无线数据领域的领导厂商。该公司1999年发明世界第一款闪存盘(朗科公司称之为“优盘”,“优盘”为该公司注册商标),并因此而荣获闪存盘的全球基础性发明专利——即“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该专利填补了我国在计算机存储领域20年来发明专利的空白。此后,凭借卓越的持续创新能力,该公司一直领导着全球移动存储行业的发展潮流。到目前为止,朗科公司已经在闪存盘领域获得了5项发明专利授权。
2002年9月,朗科公司以其闪存盘发明专利权受到侵犯为由,将华旗公司(爱国者)、富光辉电子有限公司、星之岛贸易有限公司等主要闪存盘厂商及销售商送上了法庭的被告席,要求立即停止侵权,并累计索赔数百万元。
法院一审判决认为,闪存盘采用了USB技术与闪存技术,但不是简单地对上述公知技术的移植和叠加,而是包含了通过创造性劳动实现快闪电子式外存的存储管理方法、供电系统策略、连接关系、物理结构和可靠性等关键技术。被告虽以公知技术进行了不侵权抗辩,但提出抗辩的公知技术存在于三份单独的技术文件中而不是存在于一份独立的技术文件中,故法院认为被告提出的以公知技术抗辩事由不符合公知技术抗辩的条件,对被告公知技术抗辩主张不予支持。
有知识产权资深人士表示,从该判决的内容来看,华旗、富光辉、星之岛等三被告被判退出闪存盘市场,即使上诉其机会也非常渺茫。这意味着这一判决将直接影响到国内闪存盘市场的未来格局。更有知情者透露,拥有台资背景的深圳富光辉电子有限公司一直为国内很多闪存盘厂商提供代工服务,富光辉的败诉实际上影响更为广泛。
朗科公司法务总监路攀表示,朗科公司目前在闪存盘相关技术研发方面投入了数千万元,从1999年至今,朗科公司仅仅因遭遇专利侵权的损失就近亿元。如果侵权者长期得不到法律的惩罚,朗科公司在技术研发方面的巨额投入将难以为继,闪存盘行业的后续发展也将得不到保证,而用户也将得不到多元化的新技术产品和服务。这样的判决无疑是场及时雨。
国内有学者认为,该判决标志着一个时代的开端!它为中国IT知识产权保护竖立了一块重要里程碑。它的示范效应与深远影响将在未来中国若干年的技术发展史上发挥着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