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9日电 吉林省吉林市朝鲜族中学附近一些个体食杂店和饭店的老板利用中学生的无知,向他们放高利贷,借180元,过一周后要还240元,再过一周就得还400元。一位学生讲,以前不明白书上讲的地主给农民放“驴打滚”是怎么一回事儿,现在总算知道什么叫“高利贷”了。
据工人日报报道,吉林市朝鲜族中学很多学生在校住宿,而学校周围也有数家个体食杂店。一位姓张的同学讲,家长给的生活费,到月中时就花得差不多了。无奈之下,他向校外一家食杂店老板提出借50元钱。老板满口答应,但有条件,必须一周内还,而且得还80元。
据这位姓张的同学讲,同学们都爱吃零食。钱不够花了,由同学介绍到食杂店借钱,而且为数不少。该校的老师也表示,学生向校周围食杂店借钱的事确实存在,仅初一就有20多名同学借过钱。学校曾多次制止,但效果不明显。
该校团委的一名老师介绍,学校一名初一学生,向校外一家小饭店借了180元钱,讲好了一周后还240元。一周后这名学生没还上钱,这家小饭店的服务员几次找这名学生,看实在没钱可还,服务员当场打了这名学生三耳光,并威胁可以再给一周时间,但要还400元钱。
据同学称,在这些食杂店里借钱,不仅要写借据,而且还得找“保人”。一名同学讲,他向食杂店老板借5元钱,老板让其找保人。这名同学等着钱用,无奈找了本班两名同学做保人,在借据上签了名字,老板才把钱借给他。
学生借钱容易,还钱难。一些学生借高利贷到期还不上,就得琢磨还钱的办法。有的对家长说买课外读物,有的说同学过生日,甚至有的干脆谎称学校收费用,弄得不知实情家长对学校很有意见。
就店主向学生放“高利贷”的现象,吉林市律师事务所的姜律师表示,国家对借款利率是有界定的。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的高利率借贷关系是违法的。同时,找未成年人做担保人,担保也是无效的。在这种情况下,债务人到期不偿还债权人的借款,债权人无权向担保人索要借款和利息。
对于学生向个体食杂店或个体饭店借钱,学校一名负责人表示,学校对此是坚决反对的,也曾多次找到食杂店的老板交涉。但这些老板称,学生借钱是自愿的,他们也没强迫学生借钱。
学校虽然为此多次劝告学生,但仍有学生私下借钱。对此,这位负责人表示,学校只能教育学生,至于周边店铺如何经营,他们实在无法监督。他也想就此呼吁,希望学校周围能有一个好的环境,既有利于教学,更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黄明、孙桂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