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日电 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的“选举无效”诉讼,1日下午再度由台“高等法院”开庭审理。“大选”并同办理“公投”,仍是蓝绿双方争执的重点。据悉,台“高院”要求双方在18日前提出选务违法事证,并将在25日下午再次开庭。
据台湾媒体报道,双方律师在庭讯一开始就在“公投绑大选”的争点上短兵相接,合议庭最后裁定,原、被告应于6月18日前就“选务违法”部分提出具体违法事实及证据方法,及陈水扁交付“公投”过程的相关文件、“公投”票箱与“大选”选举票箱设置标准、投票流程等文书。
此外,合议庭称,全案已达可以调查证据的程度,所以国亲阵营先前向台“高院”申请保全证据即无执行的必要,原告如果认为有必要,可于审理中另行申请调查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