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日电 “湖南嘉禾拆迁事件”日前又有新进展,清华大学宪法与公民权利中心日前派出律师赶赴湖南嘉禾,向当地拆迁户提供法律援助;5月31日上午,两名律师代表三位因反对当地政府强制拆迁自家房屋而被捕的拆迁户向当地有关部门递交了国家赔偿要求申请书;结果有关部门在一天后就将全部赔款送到拆迁户手中,赔付金额约每人1700元人民币。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嘉禾拆迁事件”被媒体曝光后,中国建设部、湖南省、郴州市先后派出调查组进驻嘉禾展开调查。除了拆迁程序问题的调查之外,媒体和公众对此前被当地警方以涉嫌“妨害公务罪”逮捕的三位拆迁户命运也十分关注。5月27日,一直关注此事的清华大学宪法与公民权利中心与三位拆迁户的家属达成协议,为他们无偿提供法律援助。
昨天下午,清华大学宪法和公民权利中心负责人吴革律师透露:5月28日,该中心派出肖太福、杨作福两名律师赶到嘉禾,以独立律师的身份对事件进行调查,目的就是根据国家法律为所有嘉禾拆迁户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
该中心认为,嘉禾事件反映了长期以来国内拆迁不规范、违法强制拆迁、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处于不平等地位、政府部门随意介入商业开发项目中的拆迁工作等诸多不正常现象,严重侵犯了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权,尤其在保护自身财产权过程中被当地公安部门拘留、逮捕的李会明、李爱珍和陆水德三人,他们的合法权益更应受到关注,这也是该中心这次主要的法律援助方向。
5月28日晚,已被关押一个多月的李会明夫妇及陆水德三人被释放。还在湖南的肖太福律师介绍:5月31日上午,他们代表李会明、李爱珍夫妇及陆水德三人向嘉禾县人民检察院递交了国家赔偿要求申请书。提出赔偿申请前,他们参考了国家有关职工平均日工资收入标准,最后提出的赔偿额度是每人每天55.93元,其中4月26日被拘留的陆水德按33天赔偿,李会明夫妇则是30天整。
肖律师说,上午递交申请书后,下午当地就作出了反应。当天下午嘉禾县公安局就将部分赔款交到了三位拆迁户手中,其中陆水德收到19天的赔偿款1063元,李会明夫妇各收到17天的赔偿款951元。
按嘉禾县公安局的解释,他们负责三人被拘留期间的赔偿,而5月15日批捕到释放这期间的赔偿由作出同意批捕决定的嘉禾县人。李会明夫妇说,6月1日下午,嘉禾县人民检察院已通知他们前去领取赔偿,三人随后分别领到5月15日以后的赔偿金783元人民币。(曾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