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五月三十一日电 (记者朱大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张常韧今天在此间宣布,最高人民检察院将采取公开选拔的方式从全国各地检察机关遴选十名高级检察官。
据称,这是《检察官法》实施九年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次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遴选高级检察官。这是检察机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次新突破,对全国检察机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具有明显的示范作用。
这十名高级检察官将充实到高检院反贪总局、法律政策研究室、公诉厅、侦查监督厅、民事行政检察厅、控告检察厅和铁路运输检察厅等部门。其遴选条件规定,报考人员一般应担任副处级以上检察官职务,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正科级检察官职务;具有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其中正科级干部需具有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具有报考职位所需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具备三年以上与报考职位相关的工作经历等。
与公开遴选高级检察官同时部署的,还有高检院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十二名副厅级和十余名正处级领导干部职位的竞争上岗工作。其中虚位以待的副厅级领导岗位有:反贪污贿赂总局副局长,办公厅副主任,刑事申诉检察厅副厅长,监所检察厅副厅长,职务犯罪预防厅副厅长等。
专家认为,高检院此番竞争上岗是二000年高检院机关厅、处级领导岗位竞争上岗的又一次深入和发展,对高检院机关巩固和发展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成果将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按照《检察官法》及有关规定,检察官的级别分为四等十二级,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为首席大检察官,大检察官分为一级、二级,高级检察官分为一至四级,检察官分为一至五级。检察官等级的确定,以检察官所任职务、德才表现、业务水平、检察工作实绩和工作年限为依据。高级检察官作为检察官序列中的重要一环,是检察工作的骨干和中坚力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