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检索
频 道: 首 页 | 新 闻 | 国 际 | 财 经 | 体 育 | 文 娱 | 台 湾 | 华 人 | 科 教 | 图 片 | 时 尚
汽 车 |精品商城|图片库 |专 稿 | 出 版 | 供 稿 | 产经资讯 | 广告服务 | 视 频 | 心路网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北京通过新水法实行阶梯水价 年度用水总量控制

2004年05月28日 08:40

  中新社北京五月二十七日电(记者于晶波)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今日表决通过了《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这部将于今年十月一日施行的新水法将责令相关部门制定年度用水计划,对北京全市的年度用水实行总量控制。

  根据官方公布的数字,北京人均占有水资源量仅为三百立方米,是世界人均水平的三十分之一,属重度资源型缺水地区。一九九九年至二00三年,北京连续五年遭遇干旱,这些年份的降水量仅为历史平均水平的七成左右。北京正是在水资源如此短缺的严峻形势下制定这部“新水法”的。

  新水法责成水务行政主管等部门制订年度水量分配方案、调度计划及水资源紧缺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对全市年度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同时明确实行分类计量收费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新水法还要求北京各级政府对耗水量大的工业、农业及服务业项目加以限制。

  此外,城市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包括卫星城规划、经济开发区规划和重大项目布局亦被要求与水资源条件相适应。

  按照新水法的规定,违规开发水源和浪费水资源等行为将会被严罚,未经批准开采基岩水和在禁止区域开采地下水的将被最高处以十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编辑:张明


 
  打印稿件

关于我们】-新闻大观 】- 供稿服务】-广告服务-【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 1024*768 分辨率